招标
宁城县大双庙镇南马架子村牧歌良种牛养殖场建设项目施工
金额
1536.5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3879001
预算金额1536.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骞凤祥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亨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美容13848986705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18
公告正文
宁城县大双庙镇南马架子村牧歌良种牛养殖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3879001

一、招标条件

宁城县大双庙镇南马架子村牧歌良种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已由宁乡振字【20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宁城县大双庙镇人民政府为本项目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京蒙帮扶协作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城县大双庙镇南马架子村牧歌良种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城县大双庙镇南马架子村。

2.3招标规模:新建草料库1栋、育肥牛舍2栋、繁育牛舍6栋、管理用房1栋、室外道路、围栏、给水管道、机电井管道、变压器、蓄水池等工作内容,详见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

2.4工程总造价:约1536.52万元。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工程施工及经营,负责完成宁城县大双庙镇南马架子村牧歌良种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包含的新建草料库1栋、育肥牛舍2栋、繁育牛舍6栋、管理用房1栋、室外道路、围栏、给水管道、机电井管道、变压器、蓄水池等施工、调试,配合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同时负责进行项目后续建设、管理及经营,助贫困户精准脱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5.1施工部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5.2经营部分: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宁城县大双庙镇人民政府,为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由宁城县大双庙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经营方以合作社的方式经营,经营方进行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自主经营,投资由经营者自己负责,经营方自经营之日起,自行承担土地流转金每年800元/亩,共计113亩,期限20年,中标后,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并由中标人每五年支付一次下一个五年的土地流转金;每年向宁城县大双庙镇人民政府按项目建安工程投资总额的5%标准缴纳收益资金,(收益金的最终计算基数依据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结算金额,经宁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征收基数为准),交至2041年(包含2021年5月1日起至项目投入使用前的土地流转金由中标单位经营方支付)。

2.5.3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缺陷责任期后自行经营处理。

2.6工期要求:建设工期120日历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经营期限:20年(与土地合同中使用期限一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②经营范围内包含牲畜饲养或家畜饲养等内容的经营企业(本项目接受由①和②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为牵头方单位,且联合体双方建设经营一体化,建设经营利益共承,风险共担。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中标后经营单位提供同等价值的抵押物及土地流转金的资金需求,投标文件中须做出承诺,(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投标企业参加人员严格按照赤峰市宁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7月27日8时30分至2021年08月02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 CA 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信息入库及办理CA锁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8:00-17:30统一技术服务QQ:4008503300

服务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21:00

节假日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宁城县哈河大街109号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 CA 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 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ifen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大双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城县大双庙镇

联系人:骞凤祥

电 话 :13804769317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哈河大街109号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朱欣欣

电 话 :0476-4255076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亨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温馨家园1#06011号厅

联系人:鲍美容

联系电话:13848986705

邮箱:16944063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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