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安吉县梅溪镇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g2024-080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波158572801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贝贝0572-58999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参照有关规定,安吉县梅溪镇梅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安吉县梅溪镇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24-08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预算

元)

1

安吉县梅溪镇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在安吉县梅溪镇化工园区建设800m3/d处理规模的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涵盖废水处理、污泥脱水、废气除臭、水质在线检测工艺设备、在线检测设备、管阀件、配电系统、自动化控制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安吉县化工园区(临港区块)污水处理终端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分析成果报告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等,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

1、本项目预算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4125日至20241212,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屠女士,联系邮箱:536454712@ qq.com ,联系电话:0572-5888883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1)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授权代表身份证;

(7)授权代表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1226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2609:00时整

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7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4827074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39011852@qq.com。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资格后审。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安吉县梅溪镇梅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1585728012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贝贝、张银霞    联系电话:0572-5899996    传真:0572-5888883

   地点: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质疑接受人:周小姐邮箱:939011852@qq.com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梅溪分中心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572-5099002

附件信息:

  • 报名表.docx

    19.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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