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监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核准的批复,平行审核字【2020】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瑞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乡县瑞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经九街东侧、漳河大道西侧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8874公顷,新建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6755平方米,主要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池、一级反应沉淀池、综合处理池、二沉池、滤布滤池及接触消毒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储泥池、脱水机房、加药间、除臭装置、加氯间及出水监测间、机修间及危废间、综合楼、门卫等共2169.42平方米,购置设备约261台(套)。采用“粗细格栅+事故池+一级反应沉淀池+综合处理池+二沉池+二级反应沉淀池+滤布滤池及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1万立方米。
2.3 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4合同估算价:97.68万元。
2.5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不得超过三个;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监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批准意见。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查询)。
3.8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E招冀成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06月8日00:00至2020年06月12日23 :59,全天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30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9-8055/8058或咨询“E招冀成” ( 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客服QQ。
5.1.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乡县瑞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东胜紫御公园广场A座3层
联系人:霍保新 联系人:王召贺
电话:0319-7831593 电话:0311-6656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