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016
预算金额1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1-19 至 2023-01-31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李明浩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016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20,000.00
最高限价(元):1,5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项目经理服务要求
一、人数
1名项目经理(不占项目编制人数)
二、工作内容
负责整个学校后勤服务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1、支持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学校项目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2、对公司和学校双方负责和汇报工作,按时向公司和学校提交工作计划和小结,听取学校对接领导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执行。
3、负责召集各项目员工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员工关系,就学校项目物业管理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岗位职责权限的应向部门上级领导及学校及时汇报。
4、进行巡视,对学校项目运行的保安、保洁、舍管、维修等方面每周例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统一协调各项目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
6、负责学校后勤物业管辖区域的人员招聘和岗前培训工作,对一经录入的员工及时做好相关的员工登记上报各项保险并填好合同及入职登记一起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7、负责外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投诉,并向当事人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8、负责与学校建立良好的友谊关系。
9、负责建立学校项目人员的岗位职责及管理规定。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宿舍管理员服务要求
一、 人数
14名工作人员(其中宿舍管理员11名、更夫3名)。
二、 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维护工作。
三、 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住宿管理
1、卫生管理:确保宿舍各寝室内、楼房走道、楼梯间等卫生整洁。
2、纪律管理:确保住宿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丹东职专学生一日常规》和学校制定的学生住宿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学生矛盾纠纷。
3、宿舍区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宿舍区的安全管理
1、外来人员未经批准登记不得进入宿舍区。
2、大件物品未经登记不准离开宿舍区。
3、禁止危险用电等不安行为。
4、迅速处理宿舍区突发事件,认真了解宿舍的结构和设施装备及消防疏散图,熟悉所有安全出口。
5、排查宿舍区房屋设施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和处理。
6、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若因乙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严格履行每天查寝制度
1、宿舍管理员每天上午、下午在学生上课后对宿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1)滞留人员。(2)寝室卫生。(3)公共设施。(4)其它安全因素
2、每天晚上按时查寝,周五、周六分别在17:30、19:30进行两次查寝,检查内容为:(1)清点寝室人数(2)是否有人逃寝(3)是否有串寝,冒名顶替现象(4)寝室内有无外来人员留宿等。如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值班主任汇报(5)学生回寝室休息时,应在负责区域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3、查寝时要认真仔细,不得不查、漏查、误查、不得让学生代查,发现外来人员,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
4、学生回寝、请假必须有班主任、部主任、学生处签字的正规假条。
5、舍管教师晚上查寝结束熄灯后,必须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1)检查寝室门窗是否关好;(2)督促学生按时休息。
6、认真填写《查寝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上课期间,如有学生滞留寝室,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晚上查寝,如果有住宿生不在寝室,应及时与班主任和值班领导联系,并多方打听该生去向,协助值班领导组织人员追查该生下落,直至知其安全方可。
7、每晚接受学校值班人员对宿舍查寝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交接班认真履行职责。
9、要求宿舍管理员认真学习宿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10、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和态度,不得对学生嘲讽、辱骂、殴打,不得在学生面前出现不文明行为,不得激化矛盾。
11、积极和学校相关人员协商协作,共同完成甲方相关工作。
(四)更夫
更夫应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认真工作,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严格执行宿舍大门开关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1、宿舍大门开关:早晨5:50开门;7:00锁门;16:15开门;17:40锁门;19:20开门;20:00锁门;20:30和21:20学生回寝开门。
月末放假中午11:15开门,晚20:00锁门;周六、周日晚20:00锁门。学校临时放假时,以学校要求时间为准。
2、平时上课期间大门上锁,学生进入宿舍必须持班主任开具的回寝单,要求加盖学生处审核章,写清班级、姓名、舍号、回寝室时间、离寝时间及理由,并督促学生及时离开宿舍;宿舍正常开门时间要求检查监督学生进出情况,严禁校外人员以及异性进入宿舍。学生家长进入宿舍需要班主任陪伴签字验证;大件物品出入需要检查,并由舍务老师签字。
3、任何人不得在门卫室从事与本室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以及危险品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室逗留,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干私活,不得饮酒。
4、遇有学生违纪现象,应该及时制止并记录,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记录,必要时可以直接拨打110或119报警。注意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报告,控制宿舍监控录像,不允许学生私下查看。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保工作。
6、保卫人员出现空岗、脱岗、迟到、早退、不认真负责工作、开门期间躺在床上睡觉等违纪情况,除批评教育外,每次扣罚五十元绩效工资。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具体要求
1、早5:50开宿舍门,要求开门即起床,拉开门卫室窗帘,严格监控宿舍大门进出情况。
2、交班保安和上班保安轮流吃早餐,不得空岗。
3、日常严格监控宿舍大门人员进出,正常上课时无班主任签字、学生处盖章假条者一律不允许进出,同时注意检查假条真假;周末时注意监控人员进出。
4、宿舍大门开启时不允许睡觉、躺在床上休息或离大门太远,以免监控不及。
5、午餐、晚餐要求保安和值班舍管轮流就餐,不得空岗。
6、要求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启或关闭宿舍大门。
7、要求大门锁头由保安或舍管亲自开启,妥善保管大门钥匙,不得由学生开启。
8、任何人不得在门卫室从事与本室无关的活动,值班期间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干私活,不得吸烟、饮酒。
9、按时交接班,意外情况要提前请假。
10、遇有突发情况,应该及时处理、上报负责领导。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保安人员服务要求
一、人数
6名工作人员(大门岗保安员、主楼保安员)
二、工作内容
负责来访人员车辆登记及周边外围的巡视,校区内秩序维护、文件及物品收发和保管、体育馆安保工作,以及校园指定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执勤区域内的防盗、防火、防破坏等事件的预防工作及校大门门前卫生四包,对已发生的安全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做好记录。早中晚三次巡查。
三、工作职责
1、受公司和学校的双重领导,在项目经理、保安班长的领导管理下,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公司和校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心本职工作。
2、严格履行门卫制度,认真检查、巡查、对外来人员认真登记,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不明身份人员、推销人员等进入学校,确保教职员工、学生的人身安全。
3、坚守岗位,认真检查,在校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学生因特殊情况出校门时,要有班主任和部主任签字的假条方可离校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4、外来车辆进入学校时,需经校方领导同意后,在安保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在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学生放学时间,要及时疏通校门外停放车辆,并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
5、保持高度警惕、常备不懈,随时应对突发情况,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巡逻、检查、防卫、守夜等工作,每天按规定时间进行巡查(夜间通过视频监控画面巡视校园,上、下半夜各四次),重点区域重点巡查,预防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相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6、加强政治、文化、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和基础动作训练,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合安保工作需要。
7、尊敬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志、互帮互爱、仪表端庄、内务整洁,保质保量完成公司、校方赋予的安保任务。
四、 服务规范
1、门卫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责,不得脱岗,严禁睡岗,不准看书、玩手机、打牌、吃零食、聊天、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私自找人替班。
2、门卫上下班前后30分钟,按指定位置实行立岗值勤。
3、严格查验外来人员的证件,并作好登记,无证件者,不准进入。进校者必须与被访者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4、对上访人员,要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要主动与被访部门进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
5、严格盘查送货车辆进入,要主动上前询问情况后,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放行。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6、门卫值勤时,必须文明礼貌,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7、注意保持门卫周围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8、执勤工作中做到着装整齐、警容严整,高度警惕、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和文明执勤。
9、保安人员在教职工下班后应逐个办公室检查用电器关闭情况及消防安全情况,并填写消防及办公室电源、用电器关闭情况检查表。
9、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保洁人员服务要求
一、 人数
16名工作人员(主教学楼保洁员、宿舍楼保洁员、实训楼保洁员、室外保洁员)。
二、工作内容
负责学校主教学楼、宿舍楼、实训楼、室外的环境保洁。
三、工作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保洁班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各项保洁工作,服从上级的调遣和安排。
2、负责定期定时对楼层所辖区域实施保洁工作。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尽职尽责,认真执行三位一体标准化,亲情化,人性化服务。
3、对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使相关人员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4、向保洁班长汇报每日工作情况,勤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破坏,发现可疑现象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5、水房、洗漱间内做到地面无积水,无杂物,门窗做到无水迹、无灰尘。
6、卫生间要做到每天清扫及时,卫生间洗面台、水龙头、镜面、无水迹、无黄渍;小便池、蹲便池洁净无异味、无黄渍;地面光洁无积水、无杂物,天棚无蛛蛛网。门窗做到无水迹、无灰尘;卫生间垃圾清运及时。
7、正确熟练使用保洁工具、清洁剂,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8、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四、服务规范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4、电梯:瓷砖(或玻化砖)墙面、楼层标识、电梯门滑槽、地面有无灰尘或污渍;电梯门及轿厢壁有否污渍、手印;电梯地垫有无破损及地垫的清洁状况等。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维修工、电工服务要求
一、人数
8名工作人员,其中维修工5名,电工3名。
二、工作内容
负责学校范围内的维修工作、用电工作。
三、工作职责
1、不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认真阅读相关设备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并能熟练的操作各种设备。
4、做好每一天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上报并填好工作记录。
5、对自己工作区域的设备,每月必须安全排查一次,库房清点一次,并做好记录。
6、严格执行学校报修流程。
7、禁止酒后上岗,一经发现,立刻辞退。
8、因失职或操作不当造成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或者设备损坏等,追究责任,严重者予以辞退。
9、负责学校维修设施、供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11、负责学校所有设施设备以及线路的检查维修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用电并做好防火工作。
12、负责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定期检查,排除隐患,及时更换老化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的漏电短路,并做好维修登记及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工作。发现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损毁电器设备,及时向学校汇报。
13、做好学校设施设备保养、维修和管理工作。
1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一般故障能自己排除,做到小修不超过4小时,大修争取不过夜。
15、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做到四不,即工作不等领导分配布置,不依赖领导,自己本职工作不推诿,工作不拖拉。
16、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人员,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17、学校用水用电每月检查、抄表一次,定期把情况、数据报至学校总务处。
18、维修工每天下班后安排1人在校住宿值班,随时应对校园维修工作的突发情况,及时做好值班表,落实到人。
19、服从学校的工作分配,接受学校领导的检查、监督,及时完成学校交予的各项工作。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物业服务人员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小时以内,每次扣罚5元;在1小时以上半天以内,每次扣罚当天工资的一半;超过半天以上扣当天全部工资;全年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次以上,予以辞退。
2、因事、因病一律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签字后生效。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年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3、离职:物业服务人员离职应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向项目经理及分管主任提出,项目经理30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4、物业服务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及学校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给予警告处分,扣罚200元。
5、严格执行学校各类排查表格,做好登记,违者每次给予50元处罚;给公司及学校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物业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化浓妆、不涂指甲、不留长指甲,男同志不留长发;穿工作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整体形象干净整洁。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50元。
  7、物业工作人员应团结友爱,既分工又协作,不得拉帮结派,吵闹打架,违者每项给予扣罚50-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8、上班时间应严肃认真,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玩笑嬉戏,乱扔东西、浪费物品。违者每项给予扣罚5-10元。
9、所辖区域环境卫生不达标,给予10-50元处罚。
  10、不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浪费学校财物,须照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元—200元扣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11、不服公司及学校调动或工作安排,或对工作消极怠慢者,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元以下处罚无效者,予以辞退。
  12、工作态度懈怠,不能按时较好完成本职工作,表现消极,经公司及学校屡教不改,给予开除处理。盗窃学校内外财物的,给予辞退,自己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13、工作时间禁止吸烟、饮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4、个人年度内警告处分超过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
 
附:人员工资明细(44人)
 
序号
物业人员
工资标准(元)
保险
1
保洁
2450
商业保险
2
外保
2100
商业保险
3
外保
2100
商业保险
4
外保
2100
商业保险
5
宿舍保洁
1710
商业保险
6
宿舍保洁
1710
商业保险
7
宿舍保洁
1710
商业保险
8
宿舍保洁
2000
商业保险
9
宿舍保洁
1710
商业保险
10
保洁
1710
商业保险
11
保洁
1710
商业保险
12
保洁
1710
商业保险
13
保洁
1710
商业保险
14
实训保洁
1900
商业保险
15
实训保洁
1900
商业保险
16
实训保洁
1900
商业保险
17
宿管
2500
商业保险
18
宿管
2100
五险
19
宿管
2100
商业保险
20
宿管
2100
商业保险
21
宿管
2300
五险
22
宿管
2300
商业保险
23
宿管
2300
商业保险
24
宿管
2300
商业保险
25
宿管
2300
商业保险
26
宿管
2300
商业保险
27
宿管
2300
商业保险
28
宿舍门卫
1710
五险
29
宿舍门卫
1710
商业保险
30
宿舍门卫
1710
商业保险
31
保安
3000
五险
32
保安
2700
五险
33
保安
2700
五险
34
保安
2700
五险
35
保安
2200
五险
36
保安
2200
商业保险
37
电工
3300
五险
38
电工
3000
五险
39
电工
2800
五险
40
维修
3300
五险
41
维修
3000
五险
42
维修
3000
五险
43
维修
3100
商业保险
44
维修
3000
五险

 
 
注:社会统筹保险需包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以及补充工伤及大额保险,适用基数按照丹东市最新文件执行。
非社会统筹人员需参保商业险,供应商可选择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理赔标准为(医疗最高理赔10万元,死亡最高理赔80万元,误工费100元/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9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3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联系方式: 0415-6682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
电  话: 0415-21723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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