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2243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信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星河湾南区2号楼104室
成交金额:1000000.00元(成交单价费率:95.80%,成交单价:①围挡维修单价:143.70元/米(围挡扶正、加装支撑、加固支撑);②围挡维修单价:172.44元/米(围挡扶正、更换面板、加装支撑、加固支撑);③围挡更换单价:229.92元/米(围挡拆除后重新安装)。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高新区围挡设施维修范围包含辖区道路沿线围挡设 施的日常修复、更换,辖区道路沿线围挡保持平整等最佳展示效果(辖区 道路沿线围挡整洁平整度达到 99%以上)。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2 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 评审专家名单:崔伟(组长)、张传智、丁红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16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联系方式:181332950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丁工 孟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0天0小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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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审核2022-11-03 10:13:080天0小时55分
- 信拓.pdf信拓.pdf
- 10.21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pdf10.21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pdf
- 结果公示.pdf结果公示.pdf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P-SZCG2022243A采购内容及预算: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预算:100万元 |
2 | 采购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8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工13500580055 |
3 | 代理机构: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孟工18133295068 |
4 | 本项目类别:□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 |
5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 | ||||||||||||||||||||||||
6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成交人个数:1个 | ||||||||||||||||||||||||
7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 ||||||||||||||||||||||||
8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 ||||||||||||||||||||||||
9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 ||||||||||||||||||||||||
10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
11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2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
13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发放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
14 | 服务期:2年(服务期满2年或修复任务单修复工程量*成交单价,累计金额达到100万,本项 | |||||||||||||||||||||||||||||||||||||||
14 | 目合同终止)。 | |||||||||||||||||||||||||||||||||||||||
15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0万元。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格式详见附件)。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
16(适用于工程施工类项目) | 1、根据宿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宿治欠办〔2020〕15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2、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到人社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2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文件执行。办理部门: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地点:南翔云集10号楼宿州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521室联系人:王蓓蕾联系电话:0557-3052082注:该项适用于工程施工类项目 |
17 |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
18 | 公告公示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
19 |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16.1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给供应商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至“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节点:投标人制作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后请生成并进行预览,仔细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清晰度,保证招标文件要求的扫描件等格式、大小等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清晰显,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0 |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ztf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要上传至招投标系统。2、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磋商采购文件为准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3、供应商必须使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磋商响应文件。4、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作为磋商响应文件重要组成部分。5、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磋商小组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 |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
标题 | 内容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 |
投标费率(大写) |
投标费率(小写) |
费率(%) |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 | |||
合计 |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全称 | |
磋商范围 | |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
备注 |
(大写): |
(小写): |
磋商费率(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全称 | |
磋商范围 | |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
备注 |
(大写): |
(小写): |
磋商费率(人民币) |
标题 | 内容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EP-SZCC2022243A | EP-SZCC2022243A |
供应商(盖章) | 安微信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微信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 ||
投标费率(大写) | 百分之玖拾玖点零 | |
投标费率(小写) | 99.80 | 99.80 |
序号 | 内容 | 内容 | 费率(%) | 备注 |
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 | 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 | |||
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99.80 | ||
合计 | 99.80 |
询标内容 | 请贵公司进行最终报价 | 请贵公司进行最终报价 | 请贵公司进行最终报价 | 请贵公司进行最终报价 |
投标人说明并签字 | 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最终报价按费率报价95.80%保留2位小数 | 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最终报价按费率报价95.80%保留2位小数 | 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最终报价按费率报价95.80%保留2位小数 | 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最终报价按费率报价95.80%保留2位小数 |
投标人说明并签字 | 投标单位: | 安微信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日期: | 2022-11-0216:51:32 |
投标人说明并签字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
评委意见 | ||||
评委签字 | ||||
评委签字 | 长传智 | 长传智 | ||
评委签字 | J红 | J红 | ||
评委签字 | ||||
评委签字 |
序号 | 碳商文件要求 | 碳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填写 | 供应商填写 | 响应情况 |
服务期限 | 2年(服务期满2年或修复任务单修复工程量成交单价,累计金额达到100万,本项目合同终止) | 服务期限 | 2年(服务期满2年或修复任务单位复工程量·成交单价,累计金额达到100万,本项目合同终止 | 满足 | |
2 | 售后服务 | 满足项目及采购人需求 | 售后服务 | 满足项目及采购人需求 | 满足 |
验收 | 采购人和相关部收 | 验收 | 验收采购人和相 | 满足 | |
付款 | 付款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付款方式:以业主单位下发的修复任务单为支付依据,修复工作完成,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按验收单实际修复量进行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 | 付款 | 付款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付款方式:以业主单位下发的修复任务单为支付依据,修复工作完成,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按验收单实际修复量进行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 | 满足 | |
5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 满足 |
序号 | 硬商文件要求 | 供险商编写 | ||
服务需求: | 服务需求: | 服务需求: | 演足 | |
项目概况:宿州市高新区围挡设施维修范围包含辖区道路沿线围挡设施的日常修复,更换,辖区道路沿线围挡保持平整等最佳展示效果(辖区道路沿线围挡整洁平整度达到99%以上) | 项目概况:宿州市高新区围挡设施维修范围包含区道路沿线围挡设施的日常修复、更换,辖区道路沿线围挡保持平整等最佳展示效果(辖区道路沿线围挡整洁平整度达到99%以上) | 项目概况:宿州市高新区围挡设施维修范围包含区道路沿线围挡设施的日常修复、更换,辖区道路沿线围挡保持平整等最佳展示效果(辖区道路沿线围挡整洁平整度达到99%以上) | ||
(二 | 合同期限,期限2年(服务期满2年或修复任务单修复工程量*成交单价,累计金额达到100万*中标费率,本项目合同终止) | 合同期限:期限2年(服务期满2年或修复任务单修复工程量*成交单价,累计金额达到100万*中标费率,本项目合同终止)。 | 合同期限:期限2年(服务期满2年或修复任务单修复工程量*成交单价,累计金额达到100万*中标费率,本项目合同终止)。 | 满足 |
(三) | 工程质量.立柱采用6*6镀锌钢管(国标1.5M厚).横梁,斜掉采用4*6镀锌钢管(国标1.5)厚),彩钢瓦采用国标0.32M厚度。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交付采购人使用。 | 工程质量.立柱采用6*6镀锌钢管(国标1.5MM厚).横梁,斜掉采用4*6镀锌钢管(国标1.5M厚),彩钢瓦采用国标0.32M厚度。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交付采购人使用, | 工程质量.立柱采用6*6镀锌钢管(国标1.5MM厚).横梁,斜掉采用4*6镀锌钢管(国标1.5M厚),彩钢瓦采用国标0.32M厚度。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交付采购人使用, | 足 |
(四) | 投标报价.为成交费于最高限在分项服价:挡扶正、于价:成交加装支费率*240 | 投标报价.一 | 投标报价.一 | |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因为市场风险、管理状况变化、实际结算额远小于合同金额等产生的风险。 | 这标平世元方考月、日理状况变化、实际结算额远小于合同金额等产生的风险。 | 这标平世元方考月、日理状况变化、实际结算额远小于合同金额等产生的风险。 | 满足 | |
本工程预算投资额只做合同签订暂定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 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 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 满足 | |
服务期限内修复任务单修复工程量成交单价,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 | 服务期限内修复任务单修复工程量交单价,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 | 服务期限内修复任务单修复工程量交单价,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 | 满足 |
(五) | 围挡设施进行维修,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警示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上报采购人,采购人对上报的问题进行核实汇总、决策后,下达修复任务单。中标单位在收到修复任务单后,编制修复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修复工作完成,验收通过后,按任务验收单修复量,每季度结算1次。质保期为1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工作流程。中标单位安排遥视人员对维护范围内围挡设施进行维修,发现问时及时采取警示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上报采购人,采购人对上报的问题进行核实汇总、决策后,下达修复任务单。中标单位在收到修复任务单后,编制修复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修复工作完成,验收通过后,按任务验收单修复量,每季度结算1次。质保期为1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满足 |
(六) | 中标单位责任义务。合同服务期2年,如中标单位违背招标文件内容及合同约定条款,不能正常履约,经采购人催告后内仍不进行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 中标单位责任义务。合同服务期2年,如中标单位违背招标文件内容及合同约定条款,不能正常履约,经采购人催告后内仍不进行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 满足 |
中标单位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警示及安全防护指施井上报采购人,若因巡查疏忽或采取的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中标单位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警示及安全防护措施井上报采购人,若因巡查疏忽或采取的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足 | |
中标单位在收到修复任务单后,应及时响应,做好修复场地的警示及安全防护指施,在任务单要求的工期内完成修复工作。若因中标单位未及时响应、采取的措施不到位或未按期完成修复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中标单位在收到修复任务单后,应及时措施,在任务单要求的工期内完成修复工作。若因中标单位未及时响应、采取的措施不到位或未按期完成修复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满足 | |
修复工作中使用相关材料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若因使用材料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修复工作中使用相关材料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若因使用材料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满足 | |
如遇特殊情况,需中标单位进行紧急维护的,中标单位应配合采购人指挥积极完成采购人分配的工作。 | 如遇特殊情况,需中标单位进行紧急维护的,中标单位应配合采购人指挥积极完成采购人分配的工作。 | 满足 | |
对重大活动,中标单位能够积极响应采购人下达的工作安排,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 对重大活动,中标单位能够积极响应采购人下达的工作安排,配合完成相关工车 | 满足 |
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发放工人工资若因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造成上访或投诉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服务期内工人工资,若因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造成上访或投诉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足 | |
若因中标单位原因,接到市民投诉或相关平台反的投诉件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若因中标单位原因,按到市民投诉或相关平台反的投诉件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满足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及不利于本项目正常进行的其他事项。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及不利于本项目正常进行的共他事项。 | 足 | |
以上事项每出现一次,采购人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中标单位罚款1000-3000元。(该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 以上事项每出现一次,采购人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中标单位罚款1000-3000元。(该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 满足 |
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成交结果公告 |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三、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安徽信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星河湾南区2号楼104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
服务类 |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宿州市高新区围挡设施维修范围包含辖区道路沿线围挡设施的日常修复、更换,辖区道路沿线围挡保持平整等最佳展示效果(辖区道路沿线围挡整洁平整度达到99%以上)。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2年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名称:宿州市高新区围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宿州市高新区围挡设施维修范围包含辖区道路沿线围挡设施的日常修复、更换,辖区道路沿线围挡保持平整等最佳展示效果(辖区道路沿线围挡整洁平整度达到99%以上)。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2年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崔伟(组长)、张传智、丁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16000元 | ||
(由采购人支付)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4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4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4 |
日)。 | 日)。 | 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 ||
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联 | ||
系方式:18133295068。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 ||
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 | ||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 | ||
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 | ||
容: |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
3、被质疑人名称; |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 |
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名称: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8号 |
联系方式:丁工1350058005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
联系方式:孟工181332950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电话:13500580055、1813329506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2.成交结果公告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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