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地区桑株古道长城烽燧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及电力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SXZC2023-04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桑株古道长城烽燧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及电力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7日
4985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皮山县新城区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0903-202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金鹰国际13楼
联系方式:15559406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金鹏
电 话:15559406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SXZC2023-04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桑株古道长城烽燧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及电力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7日
4985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和田地区桑株古道长城烽燧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及电力采购项目(包一):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括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法定代表人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等】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括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法定代表人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等】 |
2 | 原和田地区桑株古道长城烽燧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及电力采购项目(包二):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括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法定代表人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等】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括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法定代表人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等】 |
3 | 原和田地区桑株古道长城烽燧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及电力采购项目(包二)投标人须知表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0元(叁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9000.00元(壹万玖仟元整) |
4 | 原和田地区桑株古道长城烽燧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及电力采购项目(包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投标文件的签署和递交第2条 | 2.投标人应于2023年07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新疆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 2.投标人应于2023年07月19日11: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新疆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皮山县新城区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0903-202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金鹰国际13楼
联系方式:15559406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金鹏
电 话:1555940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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