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省本级]于都县华硕矿业有限公司坳脑萤石矿矿井基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5265.1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265.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俊毅187208999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亮0791-867574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于都县坳脑萤石矿项目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于都县华硕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于都县华硕矿业有限公司坳脑萤石矿矿井基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江西省于都县黄麟乡迳尾村,距于都县城直线距离33km,矿山于2020年12月9日首次取得采矿权,为新建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斜坡道开拓,无轨运输,采矿方法为上向水平分层进路胶结充填法,矿石、废石均采用汽车通过斜坡道运出地表。矿山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岩石硬度f系数为5~8,生产规模为39万吨/年,项目分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本次招标为一期的矿井基建工程(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矿山一期的服务年限为7.5年,矿山总服务年限为20年。
2.2 本次招标规模
本次工程招标预算审核价: 152651948 元(含税价)
本次工程暂估价: 17671413元(含税价)
本次工程招标最高限价: 139153895 元(含税价)
2.3 计划工期
矿井基建总工期:730自然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
鉴于矿山建设进度和工期要求,结合现场施工具备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一期工程招标范围:
基建工程(基建期2年)
矿山一期基建工程主要有采矿工业场地、斜坡道、一期进风管缆井、一期回风井、排水系统、100m回风巷道、60m中段、20m中段、-20m中段、-60m中段、探矿巷道、探放水孔、采准切割工程、各类硐室(躲避硐室、变电硐室、修理硐室、避灾硐室、钻孔放水硐室等及联络道)工程、井筒装备安装等。
最终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注册地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企业资质要求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3.3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类别:矿业工程)且注册证书上注明的聘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10年以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提供带有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3.4 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采矿或矿建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安全总监需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3)本项目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从事矿山相关工作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按不少于从业人数的百分之一配备且不少于3人,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本项目必须配置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专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的任何证件或证书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上的投标人单位为准或以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为准或以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5)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且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
3.5 社保证明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前6个月社保证明(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上一个月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个税APP里面的工资缴费明细,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工作。
3.6 近三年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清算,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7 对投标人其他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以及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2)投标人当前在江西省未被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或行政处分等限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3)本工程所有人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招标人同意除外),且中标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件原件交招标人保管(投标人需提交无条件押证承诺书),直至工程竣工。
(4)投标人未列入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管部门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日至 2024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从“其他类型(投标人)”板块(注:投标人必须先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进入“其他非网上开评标”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使用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0月2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 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二楼)。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将投标文件和纸质形式的银行保函原件(如有)面交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都县华硕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俊毅 187208999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0791-86757485,电子邮箱:zhaoliang@ner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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