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一分局浙江省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角钢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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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江东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角钢,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S211公路工程起止桩号K6+520-K13+190,全长约6.671km,工程全线采用“主线高架桥+地面道路”、“主线隧道+地面道路”双层形式,其中由水电五局承建标头段共475m,起止桩号K6+520-K6+995,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隧道工程、江东大道匝道互通工程、1座地面桥梁以及地面道路工程。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所需角钢。
3、采购数量
本次采购规格数量及理论重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规格及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供货规格与询比价采购数量不符时,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
合同供应周期至2025年03月31日,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交货。
5、交货地点
5.1交货地点:交货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5.2由报价人自行组织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点,采购人与报价人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由双方人员签署《收货凭证》。
5.3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报价人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报价人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5.4 交货时采购人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采购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报价人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6、质量及验收要求:
质量要求:角钢规格、型号及有关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T 706-2016《热轧型钢》的要求。
验收要求:
⑴每一批(次)到货验证乙方必须随车提供送货清单及原生产厂的产品质量证明;生产厂家产品质量证明书上的批号和标牌上的批号要相同,随车单据等附件齐全;外观质量不得有锈蚀等(以出场外观质量为标准),如由于产品质量、到货计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甲方对该批产品拒收、退换、索赔等造成的损失皆由乙方承担;若材质质量有异议,甲方将该批产品原地封存,并以书面方式(或者电话)通知乙方到场取样,乙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买卖双方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具有检测能力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⑵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以理论计量,买方现场验收人员以过磅计量进行抽检,误差为3‰以内,按理论计量,超过3‰,按过磅量计量。对于不合格产品,退货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对现场地磅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检定机构进行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⑶货到工地后,甲方先检测后使用,乙方保证检测合格,但甲方的检测合格不视为免除乙方对所卖产品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乙方对所供材料质量终身负责。
⑷现场验收时,如发现材料由于乙方原因有任何损失、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补供短少部分。
⑸现场检验时,乙方随货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必须是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对不是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付款及支付方式
⑴支付方式
1.1结算:先货后款,双方确认的每批次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供方于每月5日前到需方办理结算。供方应在办理结算后3日内提供结算周期内合格的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
1.2付款: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于发票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80%,另17%的货款在该批材料挂账后60天内付清,剩余3%作为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以工地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所载日期为准)后18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1.3需方将采用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中国电建集团供应链融资信用凭证支付(简称“电建融信”)(使用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电建融信产生的贴息费由供方自行承担)。
1.4无论甲方采取何种付款方式,在支付货款前,乙方应提供全额发票,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基准价以外的费用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含税单价按照新税率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固定价和运费部分)调整后含税单价=[调整前含税单价/(1+调整前增值税税率)]*(1+调整后增值税税率)。如项目单批次或单个结算期内供应量较大,甲方不予调整结算周期。
⑵报价组成:采购价P=“我的钢铁网”网价D+固定价F
“我的钢铁网”网价D:供应期内基准价(网报价)D:角钢以订货当日《我的钢铁网》杭州市场工角槽价格行情对应到货品牌的网价作为结算依据,如当日未发布相应价格,则以该日前最后一个发布日网价计算。当天有多个价格的,以当日第一次发布价格为准(不参考备注价),如卖方供应品牌在需方认可的前提下,在《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杭州市场角钢价格行情中无网报价格,则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中杭州市场工角槽行情发布的角钢最低的品牌单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固定价F:报价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所报的费用。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采购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8、质量保证期
本次询价所有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以工地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18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质量缺陷货物的退场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3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退场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18个月。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在质量保证金有效期间,因乙方所供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用质量保证金赔偿,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从货款里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其它损失责任。
9、报价人资格条件
9.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3报价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等类似工程的角钢的供货业绩,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
9.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7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
10、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0.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10.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10.3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报价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1、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3年10月23日15: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2、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229号
邮 编:刘婷(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此电话)
电 话:18880485877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大江东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任芳芳
联系电话:13626606807
15、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5676849
16、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江东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角钢,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S211公路工程起止桩号K6+520-K13+190,全长约6.671km,工程全线采用“主线高架桥+地面道路”、“主线隧道+地面道路”双层形式,其中由水电五局承建标头段共475m,起止桩号K6+520-K6+995,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隧道工程、江东大道匝道互通工程、1座地面桥梁以及地面道路工程。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所需角钢。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及材质 | 规格 | 单位 | 理论重量 (吨) |
1 | 角钢Q235B | 160*160*16mm | t | 260.50 |
| 合计 | | t | 260.50 |
本次采购规格数量及理论重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规格及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供货规格与询比价采购数量不符时,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
合同供应周期至2025年03月31日,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交货。
5、交货地点
5.1交货地点:交货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5.2由报价人自行组织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点,采购人与报价人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由双方人员签署《收货凭证》。
5.3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报价人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报价人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5.4 交货时采购人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采购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报价人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6、质量及验收要求:
质量要求:角钢规格、型号及有关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T 706-2016《热轧型钢》的要求。
验收要求:
⑴每一批(次)到货验证乙方必须随车提供送货清单及原生产厂的产品质量证明;生产厂家产品质量证明书上的批号和标牌上的批号要相同,随车单据等附件齐全;外观质量不得有锈蚀等(以出场外观质量为标准),如由于产品质量、到货计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甲方对该批产品拒收、退换、索赔等造成的损失皆由乙方承担;若材质质量有异议,甲方将该批产品原地封存,并以书面方式(或者电话)通知乙方到场取样,乙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买卖双方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具有检测能力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⑵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以理论计量,买方现场验收人员以过磅计量进行抽检,误差为3‰以内,按理论计量,超过3‰,按过磅量计量。对于不合格产品,退货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对现场地磅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检定机构进行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⑶货到工地后,甲方先检测后使用,乙方保证检测合格,但甲方的检测合格不视为免除乙方对所卖产品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乙方对所供材料质量终身负责。
⑷现场验收时,如发现材料由于乙方原因有任何损失、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补供短少部分。
⑸现场检验时,乙方随货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必须是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对不是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付款及支付方式
⑴支付方式
1.1结算:先货后款,双方确认的每批次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供方于每月5日前到需方办理结算。供方应在办理结算后3日内提供结算周期内合格的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
1.2付款: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于发票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80%,另17%的货款在该批材料挂账后60天内付清,剩余3%作为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以工地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所载日期为准)后18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1.3需方将采用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中国电建集团供应链融资信用凭证支付(简称“电建融信”)(使用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电建融信产生的贴息费由供方自行承担)。
1.4无论甲方采取何种付款方式,在支付货款前,乙方应提供全额发票,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基准价以外的费用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含税单价按照新税率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固定价和运费部分)调整后含税单价=[调整前含税单价/(1+调整前增值税税率)]*(1+调整后增值税税率)。如项目单批次或单个结算期内供应量较大,甲方不予调整结算周期。
⑵报价组成:采购价P=“我的钢铁网”网价D+固定价F
“我的钢铁网”网价D:供应期内基准价(网报价)D:角钢以订货当日《我的钢铁网》杭州市场工角槽价格行情对应到货品牌的网价作为结算依据,如当日未发布相应价格,则以该日前最后一个发布日网价计算。当天有多个价格的,以当日第一次发布价格为准(不参考备注价),如卖方供应品牌在需方认可的前提下,在《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杭州市场角钢价格行情中无网报价格,则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中杭州市场工角槽行情发布的角钢最低的品牌单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固定价F:报价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所报的费用。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采购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8、质量保证期
本次询价所有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以工地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18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质量缺陷货物的退场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3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退场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18个月。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在质量保证金有效期间,因乙方所供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用质量保证金赔偿,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从货款里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其它损失责任。
9、报价人资格条件
9.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3报价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等类似工程的角钢的供货业绩,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
9.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7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
10、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0.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10.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10.3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报价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1、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3年10月23日15: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2、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229号
邮 编:刘婷(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此电话)
电 话:18880485877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大江东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任芳芳
联系电话:13626606807
15、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5676849
16、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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