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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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建投十建镇雄分公司镇雄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场平)其他

招标原则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招标原则: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质

1.1投标人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者,在生产、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的代理商。

1.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1)具备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生产的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代理的生产厂家资质条件须满足1.2要求;

2)具备营业执照;

3)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不唯一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家厂家进行投标,需在报价表中注明“生产厂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委托代理文件、代理品牌产品相关资料、代理品牌产品检测报告。

2.质量要求:

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人财务要求:

3.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及等值货币以上。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本金 2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注:2021年财务报表为未出结果的,则提供2018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或者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202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2021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5 %。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9年至今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不少于3份,并提供单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以上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扫描件)。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在国内工程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3.5.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5.4投标人未涉及重大诉讼,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5.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 价格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招标货物的单价。投标单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单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高价计入其投标报价。

2.结算单价:包含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卸车由供货方负责)、保险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

  • 结算方式及付款约定

1.月结,以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货周期结束后于当月25日前进行对账确认数量、单价、金额,由投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若因国家政策税率调整,保持不含税基价不变,按最新调整税率执行)给招标人,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银行承兑汇票、网银转账、支票等方式支付当期货款 80 %, 20 %不滚动,剩余 20 %在最后一批材料供货结束6个月内结清无息支付。

2.资金支付完毕不代表投标人义务终止,招标人保有对投标人产品质量追溯的权利。

  • 开标

1.资质审查

1.1“资格审查资料”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2“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1.3“近三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中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填写在单项业绩表中,单项业绩表每张表格填写一项业绩,该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在表格后面。

1.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 评标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6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17分,技术部分满分为23分。投标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

2.评委组成

2.1评标小组由相关单位评委组成。

2.2评标小组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负责。

  • 定标

招标人根据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照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中标通知书

根据定标结果,在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合同的签订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候选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3.中标人无充分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招标人可对中标人进行不良记录,并对其作出一定期限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处罚。对造成招标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应由中标人全额赔付。

下载附件: 招标公告.doc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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