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3]7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投入,招标人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1、公路局宿舍楼:挖除绿化地1035平方米、路面2023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1630平方米,铺装透水混凝土1052 平方米、透水砖 307 平方米,建设毛石挡土墙224立方米、非机动车停车棚1座,外立面琉璃瓦翻新668平方米,围墙翻新80平方米,安装不锈钢伸缩门1樘、健身设施6套、石座椅4套、花池坐凳120米、宣传KT板30块,配套电力、通信、照明、消防、给排水等工程。2、水利宿舍楼:挖除硬化路面3090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2790平方米、透水混凝土铺装300平方米、花池坐凳53米、非机动车停车棚2座、垃圾堆放台2处,安装健身设施4套、石座椅2套、宣传KT板30块,大门重新喷漆1座,配套电力、通信、照明、消防、给排水等工程。3、东洋小区宏翔公寓:挖除硬化路面320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320平方米,围墙翻新80平方米,新建铁艺大门1座,宣传 KT 板 20 块,配套电力、通信、照明、消防、给排水等工程。4、环保局宿舍楼:挖除硬化路面471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471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停车棚1座、垃圾堆放台1处、宣传KT板20块,配套建设电力、通信、照明、消防、给排水等工程。5、边防集资宿舍楼:挖除硬化路面343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343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棚1座,围墙翻新204平方米,外墙翻新3308平方米,设置垃圾堆放台1处,宣传KT板10块,配套电力、通信、照明、消防、给排水等工程。6、工商银行宿舍楼:挖除硬化路面288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288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标线4个,外立面琉璃瓦翻新172平方米,围墙翻新330平方米,新建铁艺大门1座,设置垃圾堆放台2处、宣传KT板10块,配套电力、通信、照明、消防、给排水等工程。7、人事局宿舍楼:挖除硬化路面418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418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棚1座,设置机动车停车位标线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11个,围墙翻新300平方米,安装铁艺大门1座,设置垃圾堆放台2处、宣传KT板10块,配套电力、通信、照明、消防、给排水等工程。8、粮食局集资宿舍楼:挖除绿化地60平方米、路面334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 334平方米,翻新小区门柱4处、围墙254平方米、外墙2474平方米,安装铁艺大门2座、健身设施6套、石座椅2套、宣传KT板10块,配套电力、通信、照明、消防、给排水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32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144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0790857.33元(含暂列金799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电力、通信、照明、消防、给排水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32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144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0790857.33元(含暂列金79900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658平方米,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658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3000-100000平方米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790857.33元(含暂列金799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23:59:59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0月20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2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9959769888,传真:/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玉祥楼,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271683666@QQ.com
电话:15715050589,传真:/
联系人: 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
联系电话:0596-320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