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沛】2023年中央“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22-xzbp-g2024-0007
预算金额93万元
招标联系人耿立新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保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旺旺0516-836897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中央“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项目物资采购 JSZC-320322-XZBP-G2024-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0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XZBP-G2024-0007 

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项目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9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3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023年中央”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项目物资采购,采购磷酸二氢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3.投标人的“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具有磷酸二氢钾生产企业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20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6月20日10:00)前。

2、2024年6月6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6月6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保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3689766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206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e95081d4a02b421ba3b98f7547c815ff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沛县新城区沛公路2号

联系人:耿立新

联系电话:17712008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保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1-206

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联系电话:0516-83689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电话:0516-8368976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