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水市镇水晶窝等三个生猪养殖小区建设(EPC)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宁远县水市镇水晶窝等三个生猪养殖小区建设(EPC)项目(第二次),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宁发改审批[2021]77号、宁发改审批[2021]134号文件批复、并以宁发改许准字【2021】70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远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70894.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8059.53㎡(具体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结构类型为砌体结构与轻钢屋面,钢结构单跨跨度最宽为36米。水市镇水晶窝村母猪繁殖基地总用地面积60072.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62.21平方米,建设育舍、生活办公楼、综合楼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舜陵街道堂屋村塘扶岭育肥猪生产基地总用地面积6990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23.46平方米,建设育舍、生活办公楼、综合楼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太平镇坪下村育肥猪生产基地总用地面积40921.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73.86平方米,建设育肥舍、生活办公楼、综合楼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金额为11572.4666万元(设计费150.67494万元,暂列金1149.8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远县水市镇水晶窝等三个生猪养殖小区建设(EPC)项目(第二次) ; 1.2.2 建设地点:宁远县水市镇水晶窝村、舜陵街道堂屋村塘扶岭、太平镇坪下村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宁远县水市镇水晶窝等三个生猪养殖小区建设(EPC)项目(第二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金额为11572.4666万元(设计费150.67494万元,暂列金1149.87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70894.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8059.53㎡(具体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结构类型为砌体结构与轻钢屋面,钢结构单跨跨度最宽为36米。本项目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宁远县水市镇水晶窝村母猪繁殖基地总用地面积60072.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62.21平方米,建设育舍、生活办公楼、综合楼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本部分最高投标限价5268.9739万元(暂列金523.86万元)。 第二部分宁远县舜陵街道堂屋村塘扶岭育肥猪生产基地总用地面积6990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23.46平方米,建设育舍、生活办公楼、综合楼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本部分最高投标限价3481.2044万元(暂列金358.27万元)。 第三部分宁远县太平镇坪下村育肥猪生产基地总用地面积40921.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73.86平方米,建设育肥舍、生活办公楼、综合楼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本部分最高投标限价2671.6134万元(暂列金267.74万元)。 1.3 工期要求: 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天(日历日,下同)□个月□年; 1.4 招标范围: 宁远县水市镇水晶窝等三个生猪养殖小区建设(EPC)项目(第二次)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对前期设计资料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初步设计的优化、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基础、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供配电及配合二次深化设计(如外墙、门窗、玻璃幕墙、雨棚钢结构的深化设计,如有)等;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参与设计交底、验槽及验收;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相关设计工作。 (2)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审核的施工图范围为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3)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2月21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 CA 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注: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无法录入信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概算批复、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01月17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农业农村局(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电话 13973484459 。 9.1本项目要求设计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9.2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线下保函(即银行保函),具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招标人:宁远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旺华 联系电话:13469398599 地址:宁远县园艺路武装部隔壁原县交易中心五楼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城大厦12楼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1879776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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