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重启)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6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3305号-1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浩君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姬璟0578-21392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的委托,对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重启)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23305号-1
2.采购项目: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重启)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1
食堂常用食材采购
3

约260万元/年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8投标人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5.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9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件:12520156@qq.com,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9.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9.1缴纳履约保证时间及缴纳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9.2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期满后且无服务及质量问题的一次性(不计息)退还。
▲10.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14:30(北京时间)。
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14:3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16.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项目联系人:马浩君 联系电话:0578-2787259
质疑联系人:张 虹 联系方式:0578-2787156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姬璟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303501
质疑联系人:李 红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303501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李啸军 联系方式:0578-2787162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6号。
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12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终稿)食材采购(重启).doc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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