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文件及6月15日全国视频会、7月28日全省视频会工作精神,“三区三线”划定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划定工作期间存在少量耕地变化未体现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影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的准确性。为巩固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少量非耕地等问题,确保划定成果科学、好用、管用,要求各地全面梳理核实“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下简称“划定成果”),全面查清划定成果中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等问题图斑位置、类型及原因;对非耕地逐类逐图斑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对拟调出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举证,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据库,逐级汇交报部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改)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号)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依据
注:以上工作依据有更新的以最新依据为准。
三、技术规格: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核实处置外业核实基础资料及培训材料。
2.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置工作技术培训。
3.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置外业核实和处置方案制定,及时对外业核实资料及处置方案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和反馈。
4.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对处置方案中难以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进行举证,及时对举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和反馈。
5.在甲方组织完成核实处置整改恢复和地类变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核实处置成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并出具相应报告及资料。
4.付款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县级审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五、服务标准:
根据核实处置工作要求,成果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据库,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矢量数据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矢量数据采用gdb文件格式,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更新图层和永久基本农田处置图层,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更新图层矢量数据文件名称按照“县级行政区代码”+“YJJBNTGX.gdb”的规则命名;永久基本农田处置图层矢量数据文件名称按照“县级行政区代码”+“YJJBNTCZ.gdb”的规则命名。
永久基本农田更新图层属性结构、永久基本农田处置图层属性结构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处置成果汇交要求》(以下简称《汇交要求》)规定结构提交。
(二)报告文本
提交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工作任务、工作依据、工作开展过程、核实处置方案、数据库建设和质检情况等内容,文本同时提交pdf和Word格式。
(三)表格
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情况统计表,表格数据采用.mdb格式,表格属性结构按照《汇交要求》规定结构。
4.举证材料:按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各类情形分别出具的举证材料,格式采用pdf格式。
六、验收标准:
1、根据浏阳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达到省自然资源厅审核要求。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全部及部分采购内容严禁转包,若采购人在合同履行阶段发现中标人存在转包的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损失。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以外安全事故、工伤责任、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中标人服务过程中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工伤、侵权及伤害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赔偿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文件及6月15日全国视频会、7月28日全省视频会工作精神,“三区三线”划定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划定工作期间存在少量耕地变化未体现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影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的准确性。为巩固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少量非耕地等问题,确保划定成果科学、好用、管用,要求各地全面梳理核实“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下简称“划定成果”),全面查清划定成果中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等问题图斑位置、类型及原因;对非耕地逐类逐图斑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对拟调出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举证,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据库,逐级汇交报部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改)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号)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依据
注:以上工作依据有更新的以最新依据为准。
三、技术规格: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核实处置外业核实基础资料及培训材料。
2.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置工作技术培训。
3.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置外业核实和处置方案制定,及时对外业核实资料及处置方案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和反馈。
4.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对处置方案中难以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进行举证,及时对举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和反馈。
5.在甲方组织完成核实处置整改恢复和地类变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核实处置成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并出具相应报告及资料。
4.付款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县级审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五、服务标准:
根据核实处置工作要求,成果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据库,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矢量数据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矢量数据采用gdb文件格式,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更新图层和永久基本农田处置图层,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更新图层矢量数据文件名称按照“县级行政区代码”+“YJJBNTGX.gdb”的规则命名;永久基本农田处置图层矢量数据文件名称按照“县级行政区代码”+“YJJBNTCZ.gdb”的规则命名。
永久基本农田更新图层属性结构、永久基本农田处置图层属性结构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处置成果汇交要求》(以下简称《汇交要求》)规定结构提交。
(二)报告文本
提交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工作任务、工作依据、工作开展过程、核实处置方案、数据库建设和质检情况等内容,文本同时提交pdf和Word格式。
(三)表格
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情况统计表,表格数据采用.mdb格式,表格属性结构按照《汇交要求》规定结构。
4.举证材料:按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各类情形分别出具的举证材料,格式采用pdf格式。
六、验收标准:
1、根据浏阳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达到省自然资源厅审核要求。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全部及部分采购内容严禁转包,若采购人在合同履行阶段发现中标人存在转包的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损失。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以外安全事故、工伤责任、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中标人服务过程中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工伤、侵权及伤害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赔偿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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