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设计院】南芬选矿厂精矿粉管道输送工程终端场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灭火装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芬选矿厂精矿粉管道输送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灭火装置
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B0050-WZ-35
一. 招标条件
南芬选矿厂精矿粉管道输送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灭火装置设备采购已列入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芬选矿厂精矿粉管道输送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单位: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选矿厂
工程概况:在首端红线内新建一套精矿泵站系统(包含精矿收集系统、1台45m浓缩机及底流泵、2台16m矿浆搅拌槽、3台隔膜泵的矿浆主泵站及电气室、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在终端红线内新建一套过滤系统(包含12台过滤机及主厂房、1台浓缩机、2台矿浆搅拌槽、皮带输送系统、水处理系统、电气室及办公楼等配套设施);从南芬选矿厂至本钢C型料场过滤系统建设一条长约27km(钢管ERW X65 D323.9mm*14.27mm API 5L )铁精矿输送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建设地点:本溪市南芬区、平山区。
2 招标内容
南芬选矿厂精矿粉管道输送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灭火装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产品相关资质(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件)。
(2)财务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运用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具有可核查性。(以合同件为准)
(4)信誉要求:近两年内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2020年至今,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8月15日 9:00 - 2023年8月21日 17:00
文件售价:200元
购买方式:
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cms/channel/ywgg1gc/1421.htm
按平台系统提示信息填写资料申请注册成为投标人会员。投标人将标书费汇至下列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ZB0050-WZ-35-标书费”字样,在电子平台内点击购买相应招标文件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电子平台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的同时请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中心-常用文件-上海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证书可以邮寄办理。
注:介于购买CA需邮购,存在一定的邮寄时间,建议投标人计划好相关时间,提前购买,如无CA证书,将不能参与在线开评标项目。
投标人完成以上工作,尽快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曹婷,027-87717145)
汇款方式:公对公转账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账户: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账 号:421 421 0400 1200 1240 362
五、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1)投标人须电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请以公对公电汇方式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账户: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账 号:421 421 0400 1200 1240 362
备 注:汇款时务必注明“ZB0050-WZ-35标书费/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价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以“转账凭证”作为凭据(凭证发送到nfgd430064@163.com)。邮件和文件标题格式为:投标人名称+ZB0050-WZ-35标书费/保证金凭证)。
(3)投标保证金截至2023年8月21日16:00前,招标人财务核定投标保证金实际未到账者,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放弃此次投标。
六、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8-24上午 9:30
七、 开标
开标时间: 2023-8-24上午 9:30
开标地点: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珞路442号新时代商务中心
联系人:曹婷
联系电话:027-87717145
联系邮箱:nfgd430064@163.com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灭火装置
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B0050-WZ-35
一. 招标条件
南芬选矿厂精矿粉管道输送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灭火装置设备采购已列入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芬选矿厂精矿粉管道输送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单位: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选矿厂
工程概况:在首端红线内新建一套精矿泵站系统(包含精矿收集系统、1台45m浓缩机及底流泵、2台16m矿浆搅拌槽、3台隔膜泵的矿浆主泵站及电气室、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在终端红线内新建一套过滤系统(包含12台过滤机及主厂房、1台浓缩机、2台矿浆搅拌槽、皮带输送系统、水处理系统、电气室及办公楼等配套设施);从南芬选矿厂至本钢C型料场过滤系统建设一条长约27km(钢管ERW X65 D323.9mm*14.27mm API 5L )铁精矿输送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建设地点:本溪市南芬区、平山区。
2 招标内容
南芬选矿厂精矿粉管道输送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灭火装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产品相关资质(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件)。
(2)财务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运用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具有可核查性。(以合同件为准)
(4)信誉要求:近两年内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2020年至今,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8月15日 9:00 - 2023年8月21日 17:00
文件售价:200元
购买方式:
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cms/channel/ywgg1gc/1421.htm
按平台系统提示信息填写资料申请注册成为投标人会员。投标人将标书费汇至下列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ZB0050-WZ-35-标书费”字样,在电子平台内点击购买相应招标文件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电子平台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的同时请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客服中心-常用文件-上海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证书可以邮寄办理。
注:介于购买CA需邮购,存在一定的邮寄时间,建议投标人计划好相关时间,提前购买,如无CA证书,将不能参与在线开评标项目。
投标人完成以上工作,尽快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曹婷,027-87717145)
汇款方式:公对公转账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账户: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账 号:421 421 0400 1200 1240 362
五、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1)投标人须电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请以公对公电汇方式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账户: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账 号:421 421 0400 1200 1240 362
备 注:汇款时务必注明“ZB0050-WZ-35标书费/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价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以“转账凭证”作为凭据(凭证发送到nfgd430064@163.com)。邮件和文件标题格式为:投标人名称+ZB0050-WZ-35标书费/保证金凭证)。
(3)投标保证金截至2023年8月21日16:00前,招标人财务核定投标保证金实际未到账者,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放弃此次投标。
六、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8-24上午 9:30
七、 开标
开标时间: 2023-8-24上午 9:30
开标地点: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珞路442号新时代商务中心
联系人:曹婷
联系电话:027-87717145
联系邮箱:nfgd43006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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