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HE-CG-2022026-2
二、项目名称:金寨茶叶品牌创建项目广告投放第2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5幢13层
中标(成交)金额:440000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茶叶品牌创建项目广告投放第2包 服务范围:(1)在沪汉蓉高铁武汉到上海列车内投放广告(8节车厢,在座位头枕巾上印制“金寨茶”广告),时间一年。(2)高铁南京南站举行发车仪式(包括场地费、物料费、主持人高铁发车活动场地所在站点候车室 LED 旅客信息屏同步发布活动宣传画面,提前造势营销,发布时间不少于两周时间(发车活动前至活动当天)。 服务要求:(1)在沪汉蓉高铁武汉到上海列车内投放广告(8节车厢,在座位头枕巾上印制“金寨茶”广告),时间一年。(2)高铁南京南站举行发车仪式(包括场地费、物料费、主持人高铁发车活动场地所在站点候车室 LED 旅客信息屏同步发布活动宣传画面,提前造势营销,发布时间不少于两周时间(发车活动前至活动当天)。 服务时间: 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免费维护期为一年) 服务标准: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贾庆华(组长)、周如新、陈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计算收取收费金额: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905室,联系电话:0564-77119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联系方式:陈主任 0564-7162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905室
联系方式:0564-77119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巩 工
电话:1385696417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4、最终承诺报价单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9日
一、项目编号:AHHE-CG-2022026-2
二、项目名称:金寨茶叶品牌创建项目广告投放第2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5幢13层
中标(成交)金额:440000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茶叶品牌创建项目广告投放第2包 服务范围:(1)在沪汉蓉高铁武汉到上海列车内投放广告(8节车厢,在座位头枕巾上印制“金寨茶”广告),时间一年。(2)高铁南京南站举行发车仪式(包括场地费、物料费、主持人高铁发车活动场地所在站点候车室 LED 旅客信息屏同步发布活动宣传画面,提前造势营销,发布时间不少于两周时间(发车活动前至活动当天)。 服务要求:(1)在沪汉蓉高铁武汉到上海列车内投放广告(8节车厢,在座位头枕巾上印制“金寨茶”广告),时间一年。(2)高铁南京南站举行发车仪式(包括场地费、物料费、主持人高铁发车活动场地所在站点候车室 LED 旅客信息屏同步发布活动宣传画面,提前造势营销,发布时间不少于两周时间(发车活动前至活动当天)。 服务时间: 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免费维护期为一年) 服务标准: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贾庆华(组长)、周如新、陈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计算收取收费金额: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905室,联系电话:0564-77119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联系方式:陈主任 0564-7162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905室
联系方式:0564-77119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巩 工
电话:1385696417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4、最终承诺报价单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