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元路南侧、石婆桥江东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金额
1368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凤元路南侧、石婆桥江东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国有土地出让价款评估 比选公告
余姚市城西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国有土地出让价款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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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YY-ZJBX-20240729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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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凤元路南侧、石婆桥江东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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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国有土地出让价款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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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余姚市兰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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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地块出让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做地主体)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评估中介机构应当严格履行电子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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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136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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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首先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现场走访、资料分析等,确定地价评估工作方案。之后根据工作方案,对项目地块现行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分析、评估。 然后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文件)要求,编制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最后,《土地估价报告》提交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或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价会审小组会审并通过。
竞价单位在竞价结束后3个日历天内将单位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一年内承担过相同业绩合同清单(加盖公章)及相关合同提交给业主单位,逾期未提交,视作放弃竞价。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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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评估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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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办法:
[比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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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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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8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68000元 ,上限: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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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报价参考《关于余姚市发改局转发〈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余计价(2005)10号文件。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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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7-29 13:51 至 2024-08-01 13:51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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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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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1)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并取得《备案函》的中介服务机构;(2)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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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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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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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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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余姚市城西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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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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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62808113
-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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