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万元
招标联系人毛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
市商务委协同办公系统驻场服务
1项
提供为期一年的驻场维护服务。
13万元

二、服务及质量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派驻至少1人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为协同办公系统提供技术服务。
2.人员要求:
2.1学历: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2工作经历: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3技能要求:熟悉政府公文流转;熟悉TCP/IP、HTTP、HTTPS、DNS、SSL等协议及常用网络应用,熟悉网络架构;熟悉java语言开发;熟悉Linux、Windows等主流操作系统;熟悉SQL server、Mysql等主流数据库;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相关的知识储备。采购人将对人员进行资质和能力的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人员,直到满意为止。
(二)日常维护工作
1.协同办公系统的运维管理
1.1负责办公系统的软件维护和技术支持,独立或协调技术运维单位共同解决业务层面问题,随时解答各种产品疑惑;
1.2负责办公系统的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
1.3负责办公系统的业务流程调整、通讯录调整、用户账号的删减、文件流程的跳转、文件的查找、文件的删减等;
1.4负责办公系统服务器的定期巡检、故障排查处理,服务器的性能调优;
1.5负责收集业务需求,并进行初步分析、整理和汇总工作;
1.6撰写运维服务的周报、需求问题跟踪报告等。
2.其他运维工作
2.1协助负责市商务委机关网络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管理,包括对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监控设备、负载均衡器等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检。
2.2负责市商务委机关办公网络故障定位及处理。针对发现或收到申报的网络故障,进行故障检查定位、判断分析故障原因、解决故障、汇总故障原因。
2.3负责市商务委机关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基础设施的故障定位及处理,针对发现或收到申报的故障,进行故障检查定位、判断分析故障原因、解决故障、汇总故障原因。
2.4协助提供市商务委云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
(三)维护服务总则
3.1系统服务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向采购人提供上述驻场服务。
3.2风险承担
作为一个整体,供应商不仅要对采购人的协同办公系统驻场服务工作负责,而且应对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和系统以及数据安全负责。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维护服务不到位,造成整机或系统的功能和性能的下降或有不稳定运行以及故障的情况发生,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
若因供应商失误,造成系统损坏、数据丢失等现象发生,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直至恢复到发生故障前的数据和配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若因供应商失误,造成系统瘫痪并对采购人业务体系正常运转造成重大影响,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直至业务系统正常运行为止,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经济赔偿的权利。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确承诺。
3.3保密规定
供应商应保证其人员在采购人服务期间所接触的采购人各种文件,数据,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三、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生效后1年。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三)验收方式:每半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
四、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派驻人员且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50%合同款;
(二)服务期满,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的合同款。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00%)
100
满足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八、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2021年3月3日—2021 年3月8日16:00。
十、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五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项目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技术应答(格式自拟)以及拟派人员简历。
(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八)标书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十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102号房间。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我单位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19112753811,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1楼2102号房间。
重庆市商务信息和数据中心
2021年3月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