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电信研究院2024年盒式波分设备代工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研究院2024年盒式波分设备代工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1100000755660103001。
2.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2024年盒式波分设备代加工服务。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代加工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代加工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CTC OLS20 |
符合中国电信企业标准:《中国电信盒式波分设备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光层设备》《中国电信盒式波分设备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层设备》(具体详见附件1 中国电信盒式波分设备技术要求) |
光层约500套 |
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
2 |
CTC OTE20 |
OTU约22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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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代加工产品生产的自有生产场地,代加工产品(包括样品)应为申请人自行生产制造,申请人应提供《自行生产承诺函》。
3.1.4 申请人应提供《招标人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承诺函》。
3.1.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申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代加工产品的代工服务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2 申请人2021年9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产的盒式波分设备同类产品累计金额应不低于3000万元;
注:(1)盒式波分设备同类产品指:DCI-BOX、盒式波分、模块化波分、新型城域波分设备、OTN/DWDM/ROADM设备等,不包括前传波分、接入型OTN设备、M-OTN设备、fgOTN设备等。
(2)证明文件应为采购合同(如为框架协议,还须包含对应的采购订单)关键页及其对应的全部发票复印件,其中业绩日期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中对应的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3)申请人之间的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3.4 现场考察
3.4.1 招标人有权对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范围不超过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范围。申请人不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的,或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2 如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09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宪忠
电 话:010-50902192
电子邮件:wangxzh6@ chinatelecom.cn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富曼婷、祖傲松、周易、宗楠
电 话:15311349591
电子邮件:fumanting.zgtj@chinaccs.cn
网 址:/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23259379900008749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