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一路段水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一路段水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以陵行审批委托〔2024〕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一路段水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一路段水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1 建设地点: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一期)建一路及连接线工程西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649㎡,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为18793㎡,地块二用地面积为38914㎡,地块三用地面积为6942㎡。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该三个地块的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包含现状地形的整理、场地绿化喷灌系统及场地排水、绿化种植、现状雨水排口的美化处理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一路段水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给排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招标控制价(元): 12253042.46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一路段水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详见招标文件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6)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以及中标后履约担保、预付款保函、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出具以及工程款项的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扣留等相关事项。承包人牵头单位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管理、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对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全过程负责,并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下3.4款更改为: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园林绿化类项目的施工单位无需提供)。
以下3.5款更改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还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级)职称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及职称证明材料(证书、获得证书时的公示文件)和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公示文件可为官方网站公示截图或企业内部的公示文件或截图,如提供网站截图,须附上查询链接。
③本项目对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签章处不要求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一路段水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4.1 请于 2024年07月26日19时30分 至 2024年08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 元。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一路段水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8月16日08时30分 ,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 不见面开标室205_1-政务二期。(适用于现场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8月16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08月16日08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支付·(远程不见面开标仅支持线上方式递交保证金)。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等媒介上发布。
7. 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s://zw.hainan.gov.cn/ggzyjy/) 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 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w.hainan.gov.cn/ggzyjy/) 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 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s://zw.hainan.gov.cn/ggzyjy/xzzq/moreinfo.html下载投标工具) 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开标时投标人使用个人电脑登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 (https://ggzy.hainan.gov.cn/)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认证锁) 进行远程解密。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利用参与开标的电脑提前登入开标系统进行电脑配置环境检测,并按提示设置电脑环境。投标人可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 (https://ggzy.hainan.gov.cn/)) 递交的投标文件下载至参与开标的电脑并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模拟投标文件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