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嘉应学院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6.3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嘉应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嘉应学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64864
(三)预算金额:63,773.81
(四)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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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06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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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邓维勋 0753-2186261
采购单位:嘉应学院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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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工程周期:1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4032.26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装修装饰及土建相关工程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量清单: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根据使用部门发来的 维修申请:东区9栋 705房拆换铝合金门 及东区19栋108房 洗手台补漏和东区一 楼食堂拆换排污管等 零星项目,经中昕国 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招标控制价,工 程造价为63069.96 元。一、工程周 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完 工。二、支付方 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 同价的 30%。工程 验收结算后10个工 作日内付清工程费的 95%,余额5%作为 质保金。质保金在两 年质保期内无质量问 题后无息退还。 三、最高限价: 63069.96元,其 中:绿色施工安全防 护措施费: 4032.26元,余泥 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 0.00元,暂列金额 0.00元。四、项目 资料:立项文件。 五、是否勘察现场:否是否需要项目总 负责人:是是否需 要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是六、合同增 加条款 1、违约责 任: a、因施工造成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 规定的,承包人需负 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 逾期交付的,承包人 偿付逾期违约金。 b、因承包人原因延 误工期5天内不处 罚,自第6天起每延 误1天竣工,罚500 元。处罚金额不超过 合同价款的5%,并 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 门作不良行为记录,非承包方原因或不可 抗力造成延误的除 外。 2、未尽事宜,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 方协商解决,协调不 成的,可向梅江区人 民法院起诉处理 | 1 | 59,741.55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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