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垃圾焚烧锅炉烟道清灰系统模拟实验台系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1716865265249.pdf 1716865265296.docx
垃圾焚烧锅炉烟道清灰系统模拟实验台系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一、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垃圾焚烧锅炉烟道清灰系统模拟实验台系统材料
采购编号:HW-03-2024009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项目一览表:
项目采购标的清单:
注:1.“预算金额”包括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是指“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资质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4.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截止投标后、评标前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该系统无法查询的,采购人将在信用中国或天眼查、爱企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技术需求
说明:所有技术需求均不可负偏离。
四、商务需求
说明:所有商务需求均不可负偏离。
五、关于投标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需求报出投标报价,该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失效。投标报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若中标,投标报价即合同总价。对投标人漏报货物致使系统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投标所需材料:
①承诺函(附件一);
②报价表(附件二);
③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三);
④技术需求偏离表(附件四)、商务需求偏离表(附件五);
⑤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照(例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⑥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还需提供其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体现出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时间等信息;
⑦投标人收款账号(含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⑧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其他文件以供评标的,格式自拟,例如服务承诺等(要有联系人、技术团队、人员持证(复印件)、服务方案等内容,服务方案要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若无,则无需提供;
⑨其他获奖证书或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格式自拟,若无,则无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①~⑥是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4日12:00,收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评标。
请投标商将报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然后快递到深圳质安院。
快递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第四工业区北侧龙田北路1号13楼(深圳市质安院特检基地)
联系人:罗景耀 电话:0755-25929059
附件一:
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 垃圾焚烧锅炉烟道清灰系统模拟实验台系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W-03-2024009)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的一切所需。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 。
2.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我公司愿以本承诺函填写的总报价为最终投标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8.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0.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11.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2.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3.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14.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盖章)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联 系 人:
日 期:
附件二:
采购编号: HW-03-2024009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1 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1.2 “报价总表”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可根据投标人自身需求填写,可适当调整表格,选填。
1.4 此表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分项价格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
采购编号:HW-03-2024009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四:
采购编号:HW-03-2024009
技术需求偏离表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来自于 “技术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技术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技术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技术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五:
采购编号:HW-03-2024009
商务需求偏离表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商务响应和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商务需求”来自于 “商务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商务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商务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服务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商务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垃圾焚烧锅炉烟道清灰系统模拟实验台系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一、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垃圾焚烧锅炉烟道清灰系统模拟实验台系统材料
采购编号:HW-03-2024009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项目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垃圾焚烧锅炉烟道清灰系统模拟实验台系统材料 | 1批 | 国产 |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大写)捌万圆整 小写(¥):80000.00 |
项目采购标的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是否进口) |
1 | 滤网 | 6 | 套 | 6000 | 否 |
2 | 直挡管 | 130 | 个 | 46000 | 否 |
3 | 曲挡板 | 20 | 个 | 28000 | 否 |
预算总金额:(大写)捌万圆整 小写(¥):80000元 |
注:1.“预算金额”包括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是指“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资质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4.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截止投标后、评标前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该系统无法查询的,采购人将在信用中国或天眼查、爱企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技术需求
说明:所有技术需求均不可负偏离。
序号 | 名称 | 技术需求明细 |
1 | 高强度合金滤网 | 1.总体尺寸:长630mm,宽1100mm。 2.滤孔尺寸及数量: 0.5mm×0.5mm,2套; 1mm×1mm,2套; 2mm×2mm,2套。 3.材料:合金钢。 |
产品配置(至少满足): 1.滤网6套。 | ||
2 | 不锈钢合金直挡管及石英纤维类直挡管 | 1.数量:130个。 2.不锈钢合金材质直挡管尺寸及数量:厚度≥1mm。 DN50×570mm,8个; DN50×630mm,8个; DN50×770mm,8个; DN25×570mm,12个; DN25×630mm,12个; DN25×770mm,12个; DN10×570mm,18个; DN10×630mm,18个; DN10×770mm,18个。 3.石英纤维类材料的直挡管尺寸及数量:DN10×570mm,16个。 4.以上材料满足温度使用要求(不低于300℃)。 |
产品配置(至少满足): 1.不锈钢直挡管114个; 2.石英类材料直挡管16个。 | ||
3 | 不锈钢合金曲挡板 | 1.数量:20个。 2.尺寸:宽度10mm,厚度3mm,水平长度0.55m,圆心角45°的数量10个, 圆心角60°的10个。 3.材质:采用不锈钢。 4.材料满足温度使用要求(不低于300℃) |
产品配置(至少满足): 1.曲挡板20个。 |
四、商务需求
说明:所有商务需求均不可负偏离。
序号 | 名称 | 商务需求明细 |
(一)免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 ||
1 |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 1.1在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2 | 关于免费质保期 | 2.1货物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单位以年份算,不得以其他时间单位响应投标) |
3 | 其他 | 3.1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
(二)免费质保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 ||
4 | 其他 | 4.1以优惠价格有偿提供本项目设备的翻新、维修服务。 |
4.2接到维修需求后24小时内给出报价及解决方案。 | ||
(三)其他商务要求 | ||
5 | 关于交货 | 5.1交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具体地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5.2投标人必须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 ||
5.3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 | ||
6 | 安装、调试及验收 | 6.1投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货物正常使用。 |
6.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 ||
6.3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 ||
6.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如有国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 (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必须合格。 (5)投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其技术数据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偿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按照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 (6)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7)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 ||
7 | 关于违约 | 7.1中标人逾期交付全部且合格的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7.2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经修理或者更换后仍不合格的,或实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7.3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若承担了因中标人的过错而导致的任何停止使用或者赔偿责任的,除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外,还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7.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7.5质保期内,中标人未及时提供维修等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全由中标人承担。 7.6中标人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等问题而侵犯采购人及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权益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先行承担责任的,中标人应全额赔偿或补偿。 7.7采购人违约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8 | 关于付款 | 8.1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仅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 |
9 | 报价要求 | 9.1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
五、关于投标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需求报出投标报价,该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失效。投标报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若中标,投标报价即合同总价。对投标人漏报货物致使系统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投标所需材料:
①承诺函(附件一);
②报价表(附件二);
③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三);
④技术需求偏离表(附件四)、商务需求偏离表(附件五);
⑤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照(例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⑥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还需提供其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体现出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时间等信息;
⑦投标人收款账号(含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⑧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其他文件以供评标的,格式自拟,例如服务承诺等(要有联系人、技术团队、人员持证(复印件)、服务方案等内容,服务方案要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若无,则无需提供;
⑨其他获奖证书或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格式自拟,若无,则无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①~⑥是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4日12:00,收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评标。
请投标商将报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然后快递到深圳质安院。
快递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第四工业区北侧龙田北路1号13楼(深圳市质安院特检基地)
联系人:罗景耀 电话:0755-25929059
附件一:
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 垃圾焚烧锅炉烟道清灰系统模拟实验台系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W-03-2024009)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的一切所需。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 。
2.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我公司愿以本承诺函填写的总报价为最终投标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8.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0.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11.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2.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3.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14.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盖章)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联 系 人:
日 期:
附件二:
采购编号: HW-03-2024009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1 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1.2 “报价总表”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可根据投标人自身需求填写,可适当调整表格,选填。
1.4 此表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投标总价 | 交货期(工作日) |
| 大写: 小写: | |
分项价格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制造厂商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总价 | 是否进口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大写 小写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
采购编号:HW-03-2024009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四:
采购编号:HW-03-2024009
技术需求偏离表
序号 | 差别项名称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 | 偏离度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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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除上述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 |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来自于 “技术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技术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技术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技术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五:
采购编号:HW-03-2024009
商务需求偏离表
序号 | 差别项名称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需求 |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度 | 偏离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除上述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 |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商务响应和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商务需求”来自于 “商务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商务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商务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服务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商务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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