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采购市场调查
本项目是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市场调查,不是邀请函,不作为资格遴选,也不确定中标资格,请各位注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履约地点: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
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购需求:
(一)基本要求
1.按照积极、专业、诚信、全面、全程的原则提供法律服务。
2.供应商应组建律师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团队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3人,必须包含一名资深合伙人作为医院律师团队的主办律师,一名医学背景知识的律师,一名经济学背景的律师,并且事务所要保证足够的服务力量,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建议,及时满足采购人业务需求。
3.供应商应能满足采购人业务需要,30分钟响应,如需到场的需在采购人发出请求后1小时内达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供法律等帮助,每周驻场时间不少于2天。
(二)业务内容
供应商需提供但不限于下列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1.顾问、咨询业务
(1)协助采购人处理经营活动、医疗质量管理中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及建议;
(2)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采购招标文件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书、协助采购人规范各种合同及法律文书管理;
(3)草拟、审查、修改医院内部规章制度,协助采购人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流程;
(4)为采购人业务运行过程当中涉及的各种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意见或建议;
(6)参与采购人的重大事项、重要采购活动的磋商、谈判,并草拟、审查、修改相关合作文件或者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7)应采购人要求,以顾问律师名义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建议函、法律声明等;
(8)为采购人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律师意见书,确保采购人单位经营活动不违法不违规;
(9)应采购人的要求,对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开展专项事实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全面参与采购人的合并、分立、收购、合资合作经营等重大法律事务,并就以上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11)协助采购人清理债权债务,参与纠纷调解等工作;
(12)针对采购人业务运行过程当中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13)应采购人要求,列席采购人重大业务会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采购人内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14)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处理供应商的质询、投诉,医疗质量管理方面的纠纷、投诉等事项以及其他非诉讼类的纠纷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
(15)参与采购人基建项目立项及建设规划阶段法律服务,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16)根据授权代理或参与采购人各类协议诉讼、仲裁案件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17)提供采购人行业发展所需的法律、法规信息,国家政策信息;
(18)协助采购人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四次;
(19)其他知识产权(专利)、财务等相关业务的法律咨询服务;
(20)根据采购人的行业特点、业务流程,设计法律风险防控点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每年为医院开展一次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21)应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2、诉讼业务
(1)根据授权参与各类医疗鉴定的陈述、答辩和听证;
(2)应邀参与医疗纠纷调解、谈判、协商;
(3)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的正本和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的律师团队应当保守其在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采购人明确表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二)供应商的律师团队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专业判断,向采购人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的合法利益;
(三)供应商的律师团队对委托办理的案件应当独立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案件涉及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涉及到人员管理、人身安全方面的所有事宜全部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五)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供的任何服务,保证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相关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六)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标的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
七、报价及付款:
(一)分项报价
1.顾问、咨询业务:元/年。
2.诉讼服务:按照收费标准下浮率: %。
(二)付款方式
1.顾问、咨询业务每季度支付一次,诉讼服务项目按照实际放生情况每季度结算。
2.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报名方式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
3.报名邮箱:153669973@qq.com
4. 报名表详见附件1
5. 报名资料请加盖公章。
九、联系方式: 滕老师 2085866
附件1:报名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