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惠州北站延长线项目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莞惠城际北延线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签报” 批示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惠州铁路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招标人为惠州铁路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惠州北站延长线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惠州北站延长线是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的莞惠城际线的延长线,线路起于莞惠城际小金口站,止于赣深客专惠州北站,正线长约8km。工程投资预估算总额约37亿元,其中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惠州北延长线工程投资预估算总额约为35亿元(本次招标范围),惠州北站城际站站房土建工程预估算总额约为2亿元(不在本次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总工期为3.5年。最终以批复的预可研为准。
铁路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城际铁路;
2.设计速度:160km/h;
3.正线数目:双线;
4.正线线间距:4.0m;
5.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1500m,困难1300m,局部限速地段600m;
6.最大坡度:20‰,困难条件下不应大于30‰;
7.动车组类型及编组辆数:CRH6城际动车组 8 辆编组;
8.到发线有效长度:400m;
9.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2+ATO;
10.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2 招标范围
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惠州北站延长线项目(不包括惠州北站城际站站房土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配合施工和竣工验收、概算清理、专题研究、土地利用及附属资源综合开发等内容。
2.3 标段划分
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限价
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惠州北站延长线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费暂定价为7452.47 万元(含税价),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079.85 万元(含税价)。
2.5 服务期限:至项目通过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3项资质:
(1)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包含铁路专业。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
3.3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城际铁路或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勘察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 投标人负责勘察设计的城际铁路或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已开通运营(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开通运营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开通运营日期为准)。
3.5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由院副总工程师(或以上)担任。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缴交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7.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8.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8.2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8.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密封完好的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8.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8.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8.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9. 其他事项
9.1 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投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9.2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3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9.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铁路公司
地址:惠州惠城区江北文昌二路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2106080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二楼201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9359
交易场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
联系电话:0752-7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