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家庄市绕城公路栾城区新赵线至元氏县井元线段建设工程施工二标补遗书03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fy2024-03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富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石家庄市绕城公路栾城区新赵线至元氏县井元线段建设工程施工二标补遗书03号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石家庄市绕城公路栾城区新赵线至元氏县井元线段建设工程施工二标

石家庄市绕城公路栾城区新赵线至元氏县井元线段建设工程

施工补遗书03号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绕城公路栾城区新赵线至元氏县井元线段建设工程施工二标

招标编号:HBFY2024-036

补充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 15.4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得数量及拟用子目得说明:     /       

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得说明:                /              

2.9 考虑到工程的不确定性,本工程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要求和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组织、设备调转的频繁性和效率降低以及停滞而发生的费用。

(2)不确定量项目的施工,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施工单位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四方签认后,予以计量和支付。

3. 计日工说明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4.1 本项目施工环保费用为施工期间为达到施工环保需要和环保部门要求,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施工场地硬化、控制扬尘、降低噪音、施工水土保持、施工供水、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施工环保有关的设施及作业。

4.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不单独计量,费用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文明施工需按照现行规范文件以及发包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4.3承包人办理路政、交警等部门施工许可手续及采用相应保畅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

4.4安全生产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为基数,费率按1.5%计算;

4.5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进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9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施工一标第三者责任险按照投保额300万元,保险率为 0.3%计取; 施工二标第三者责任险按照投保额200万元,保险率为 0.3%计取;泵站标第三者责任险按照投保额200万元,保险率为 0.3%计取;交通安全设施标第三者责任险按照投保额200万元,保险率为 0.3%计取。

 

 

 

招标人:石家庄市公路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河北富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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