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8S[2023]1634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市政维护计划——各类公益广告维修和制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293866.08(元) | 石河子市金城传媒广告部 | 新疆石河子市20小区北子午路112-7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3年市政维护计划——各类公益广告维修和制作 | 2023年市政维护计划——各类公益广告维修和制作 | 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小品,道旗并安装维护;公益广告画面更换,公益小品喷漆、维 护;制作花草牌及各类提示牌警示牌,制作宣传册及宣传画,制作各类展板等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璐,范莉,王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350.9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北四路党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3-2069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联系方式:15199581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燕
电 话:15199581601
附件信息:
石河子市金城传媒广告部中小企业声明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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