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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江苏省内安防工程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南京银^行江苏省内安防工程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江苏
原文:
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安防工程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JSTCC2300511966)的公开招标工作。
一、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包括安防系统方案设计、全部货物及其送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各种税费、成本,及售后服务、培训费、协调办理安防工程的报审报检、安防设备的检测工作、报验验收等。
服务范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江苏省内分支机构。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6名。
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贰年。
招标人决定缩短本项目有效期的,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必须予以同意。
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
入围供应商获得具体合同的方式:入围供应商将参与南京银^行江苏省内安防项目,具体实施项目采取入围再选、单点单招的方式获得,入围供应商不得拒绝。
本次入围供应商投标时的各分项报价,招标人可用于后续单点单招报价合理性的参照。
本次投标人所列出的项目经理将作为入围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备案人选,后续具体项目必须由入围供应商备案项目经理负责实施。
若入围供应商备案项目经理均有在手项目,入围供应商另行指派项目经理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入围有效期内,招标人分行单点单招时,可选择具备设计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参与设计或预算编制,也可选择入围供应商参与设计或预算编制,如入围供应商参与设计或预算编制,则不得参与该项目施工投标,入围供应商不得拒绝。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开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须至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为银^行业江苏省内场所实施的安防工程项目案例(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签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8、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
投标人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
投标人在从事本行业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投标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2)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6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标书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9:00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项目地区:江苏
原文:
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安防工程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JSTCC2300511966)的公开招标工作。
一、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包括安防系统方案设计、全部货物及其送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各种税费、成本,及售后服务、培训费、协调办理安防工程的报审报检、安防设备的检测工作、报验验收等。
服务范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江苏省内分支机构。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6名。
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贰年。
招标人决定缩短本项目有效期的,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必须予以同意。
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
入围供应商获得具体合同的方式:入围供应商将参与南京银^行江苏省内安防项目,具体实施项目采取入围再选、单点单招的方式获得,入围供应商不得拒绝。
本次入围供应商投标时的各分项报价,招标人可用于后续单点单招报价合理性的参照。
本次投标人所列出的项目经理将作为入围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备案人选,后续具体项目必须由入围供应商备案项目经理负责实施。
若入围供应商备案项目经理均有在手项目,入围供应商另行指派项目经理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入围有效期内,招标人分行单点单招时,可选择具备设计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参与设计或预算编制,也可选择入围供应商参与设计或预算编制,如入围供应商参与设计或预算编制,则不得参与该项目施工投标,入围供应商不得拒绝。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开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须至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为银^行业江苏省内场所实施的安防工程项目案例(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签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8、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
投标人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
投标人在从事本行业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投标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2)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6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标书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9:00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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