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大庆市安肇新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已经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庆发改发【2021】274号、庆发改发【2022】16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13937.23 万元,其余由大庆市城发自然生态保护管理有限公司筹措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城发自然生态保护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庆市安肇新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安肇新河汇入库里泡河口处,河道左岸 。
2.工程规模:新建河口人工湿地1310亩。其中,生态稳定塘面积1.5万平方米,生态砾石床面积1.2万平方米,表流湿地面积6万平方米,垂直潜流湿地面积4.5万平方米,半自然湿地面积74万平方米,恢复水生植物面积78.92万平方米。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投标最高限价
SZSJ0500G220906001001001
大庆市安肇新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
设计招标
15
建筑安装费用的2.97%(含勘察费)(招标控制费率上限2.9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投标其它条件:1、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28日09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09.152.20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最高限价:建筑安装费用的2.97%含勘察费,(招标控制费率上限2.97%)
(2)设计周期 :15日历天(自中标结果公示期截止日算起)
(3)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设计变更核定,配合评审及施工中一切与建经有关的工作)、设计变更、竣工图完善及在施工中与设计相关的设计工作等。提交但不局限于以下成果文件:(1)设计说明书 (2)基础资料汇编(3)方案设计文件(4)初步设计文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6)工程概(预)算(7)招标控制价(8)工程量清单。(9)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勘察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及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4)投标保证金金额:5.4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因银行转账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延迟,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
(二)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需登录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点击“纸质保函上传”,选择已报名的标段编号,将纸质保函的电子件上传进系统中。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环节进行查看
(三)若投标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方式交纳,交纳方式参照(二)。
(四)投标人以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保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六)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房建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
注:请投标单位于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9.152.20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庆市城发自然生态保护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罗先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59-6377702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 王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13674590468
代理邮箱: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