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通勤车承运招标公告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业务编号:ZB/BG2023-BW014)
一、招标项目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萍安钢铁公司湘东生产区通勤车承运招标,运行期限(2年)。 (二)承运量:承运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三)承运服务质量及要求:每日保证提供2辆25座以上的新能源客车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地点接送员工上下班(运行线路详见附件湘东生产区通勤车运行线路)。 1.承运方必须确保招标方员工的乘车安全,遵守招标方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员工在路途中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均由承运方负责处理;如造成乘车员工人身伤害,承运方负责全额赔偿;如造成第三方交通安全事故,均由承运方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运方必须提供、创造优质的服务和乘车环境,并接受招标方的监督指导及扣罚。 2.承运方负责招标方湘东生产区员工上下班的接送工作,承运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班次、运行线路、运行时间安排车辆,运行车次数量的增减,承运方须无条件按招标方要求及时调整。 3.承运方车辆进出招标方湘东生产区,行驶、停靠、停放等要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服从管理。如有违反招标方厂规、损害招标方利益的行为,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承运方应负责赔偿,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3年11月上旬(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付款方式:月度按实际运行趟数结算费用,承运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单位财务审核入账后次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完款项。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能开具发票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一)资质材料 1.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标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承诺书。 7.企业介绍和近三年此招标内容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8.其他资料:《服务承诺书》,客运25座以上的新能源客车车辆配置情况一览表。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00时。 (三)提交方式:直接将投标报名材料送到招标方安源生产区一食堂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agqhb@pxsteel.com,发邮件时请注明邮件主题名称:xxxx公司报名萍安钢铁公司湘东生产区通勤车承运招标资质文件,网上报名如不按此要求发送邮件,招标方对邮件遗失所造成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说明书,接到招标说明书的单位请按招标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投标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标的金额的10%收取,多退少补。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招标报名费不予退还。开票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湘东支行 账号:36001752010052504776 五、招标方信息 (一)招标单位名称: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招标项目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李先生18870995898 黄先生18870592518 (三)监督电话:0799-6356116
附件:1.湘东生产区通勤车运行线路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承诺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湘东生产区通勤车运行线路
A、萍乡至湘东: 永昌寺站台→萍乡电影院→人民公园→党校→绿荫广场→南昌百货→雅天→北桥→御景园→富丽花园→凤凰山庄→赣西肿瘤医院→万龙湾→罗马大酒店→金陵西区→广场花园→秋收广场→安源公安分局→东方宾馆→娅洲宾馆→中航元公园1号→水口→青山→大城→湘东东环路→大江边→6号岗亭→炼钢办公楼→轧钢办公楼→5号岗亭→立交桥→1号岗亭→步步升超市 B、湘东至萍乡: 步步升超市→1号岗亭→立交桥→5号岗亭→轧钢办公楼→炼钢办公楼→6号岗亭→大江边→湘东东环路→320国道→大城→青山→水口→娅洲宾馆→东方宾馆→安源公安分局→秋收广场→广场花园→金陵西区→罗马大酒店→万龙湾→赣西肿瘤医院→凤凰山庄→富丽花园→御景园→北桥→雅天→南昌百货→绿荫广场→党校→人民公园→萍乡电影院→永昌寺站台。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在我公司职务: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湘东生产区通勤车承运(业务编号:ZB/BG2023-BW014)项目招(议)标活动,签署该招(议)标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件3
法人代表授权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湘东生产区通勤车承运(业务编号:ZB/BG2023-BW014)招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职务: 职务: 电话: 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签署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附件4
承诺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湘东生产区通勤车承运(业务编号:ZB/BG2023-BW014)项目的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