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华市公安监管病区医疗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6万元
招标公司金华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范彩霞1885790937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金华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监管病区医疗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金华市公安监管病区医疗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96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公安监管病区医疗服务项目为负责监管病区的日常医疗服务工作,全权承担监管病区医疗安全责任;因公安监管病区收治对象的特殊性,既具被监管人员身份同时又是患病的病人,在住院期间需开展医疗服务,由服务单位负责监管病区患者的医疗服务工作。服务单位保证从金华市监管中心到达监管病区时间不超过30分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96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金华市公安监管病区医疗服务项目”因经公开招标投标人少于三家而导致招标失败,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于2024年7月 02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并实行在线电子招标投标。截止2024年7月23日报名截止时间止,在线获取采购文件(申请报名)单位只有“浙江金华广福肿瘤医院”一家单位。根据采购程序相关规定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并于2024年7月23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废标公告,并对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了专家评审,经评审,专家认为采购文件满足采购需求,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服务要求等评分标准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
因此,由于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特殊,且服务需求时间紧迫,为确保服务需求及服务质量,本项目只能委托唯一供应商——浙江金华广福肿瘤医院。特申请拟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委托。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广福肿瘤医院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北路129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5日2024年08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

联 系 人:范彩霞

联系电话:18857909378

传 真:0579-82512237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北街105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扫描全能王 2024-07-25 15.56.pdf

    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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