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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大畈村等七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7/08/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咸宁市大畈村等七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4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咸宁市大畈村等七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24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地址:咸宁市大道45号 联系电话:0715-8273640
采购人 | 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咸宁市大畈村等七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 |||||
联系人 | 佘娟 | 联系方式 | 13807248862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咸宁市金桂路房产大厦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咸宁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单位申报估算价 | 281815.55万元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依据 | 咸宁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前期投资建设了咸宁市肖桥村、杨下村等一批棚房区改造项目并完成了市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相关调查及行政审批手续。并符合《符合湖北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鄂财采发[2013]8号文件第一章第三条(一)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
采购人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以及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原因: 1、《咸宁城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 2、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第18号)。 3、咸宁市财政局(咸财要复【2016】128号)精神。 鉴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主项、环评、国土、规划前期己做了大量工作,项目有其延续性,同意该项目采购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评审专家: 1、吕宙 咸宁市地税局 高级会计师 ; 2、王刚军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注册造价师; 3、罗娅萍 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市场工程管理师; 4、陈晓莉 市第一人民医院 造价工程师; 5、朱细权 市政府法制办 政府法律顾问 | |||||
拟成交价格 | 财政投资评审价为单一来源谈判依据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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