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产品名称
单价(元/批次)
计划抽查批次
小计
(元)
合计
1
电压力锅
3549.71
10
35497.12
600000.00
2
电热毯
1972.06
20
39441.24
3
电水壶
2514.37
50287.59
4
插头插座
2563.68
25636.81
5
电热水袋
51273.62
6
电饭煲
3204.60
32046.01
7
浴霸
3845.52
76910.43
8
电蒸锅
4141.33
41413.31
9
移动电源
5521.77
110435.49
室内加热器
2465.07
30
73952.34
11
洗碗机
6310.59
63105.99
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抽检任务,2022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提交成册归档资料。地点: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位置。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相关实施细则完成产品抽查。
1、乙方按要求提供质量分析、抽查结果寄送汇总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处置清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处置审批表等工作。
2、采用总价费用包干制,报价包含开展项目所有相关工作的费用,在项目检测中若出现任何报价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费用包含检测费用、制样费用、交通采样费用、购样费、复检费用等所有费用(注:复检费用指:投标人所检的样品如出现异议复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复检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依法检验: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4、按时检测: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按时开展采样、样品检测、样品分析、数据整理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项目检验及分析报告,及时将检验结果报甲方。
5、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甲方要求,作出阶段性及年度评价报告。
6、成果要求:乙方须提交的最终成果分为检验报告与评价报告,须以书面形式和电子形式提交给甲方,其中书面形式装订成册,1式2份;电子版(U盘)1套。交接时,应同时提交资料清单。
7、乙方应保证提交的检验报告程序合法、客观公正、真实有效,如甲方发现其提供的检验报告存在程序违法、内容虚假的情况有权不予采纳乙方的检验结论,并解除合同,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退回,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2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2、乙方所整理的资料,必须符合档案馆进馆及数字化扫描的要求。若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
3、按照项目清单工作要求,均衡分配抽检任务,完成抽样检测,以完成抽样检测项目、出具检测报告合法性、实效性、检测报告质量为验收依据。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明确相关要求及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提供开展监督抽查所需的相关文书。
2、对乙方的抽检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乙方抽检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后,及时结算项目款项。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任务中涉及的样品抽取、文书填写、样品收寄、样品检验、数据记录、
报告寄送、结果上报、样品处置、异议复检、整改复查等工作。
2、乙方应确保具备所承担抽检任务涉及产品以及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仪器设备、实
验室环境,技术人员和相关资质,能够对检验结论进行准确判定,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分包检验任务,不得租或者借用他人检测设备。
3、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成果,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
果;乙方承诺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及监督检查对象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保密期限为永久。
4、确保所承担的抽样、检验等相关工作公正、准确,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
重质量问题的,或检验出现明显异常情况的应当按甲方相关要求报告。
5、接受甲方对产品抽检工作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品抽检工作有关纪律要求。
7、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人员出现任何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7.1乙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时限完成抽样并向甲方交付相关资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付相关资料的,由甲方按本合同总价的 0.5% 进行扣除后结算(上限50%),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价款,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擅自将检验结果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对该类产品检验的总项目费用不予支付;还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7.3乙方擅自将项目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