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的委托,就其蜀秀湖生态绿廊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试点)项目(2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蜀秀湖生态绿廊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试点)项目(2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JWZCGDLX-20220201
2、项目名称:蜀秀湖生态绿廊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试点)项目(2次)
3、工程概况:蜀秀湖生态绿廊项目,工程估算价约10000万元。
注:相应参与本项目其它服务的中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详见项目需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9.9万元(跟踪造价服务预算为18.4万元,造价复核业务预算为11.5万元)
6、最高限价:跟踪造价服务最高限价为扬邗政规(2020)2号文件规定的100%(投标费率不得超过文件规定的费率,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合同款支付最终按成交费率结算。且不得超过18.4万元。
7、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结合付费计划与预算安排,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15日内甲方支付跟踪造价合同总价的10%,乙方提交符合跟踪造价规定的成果文件后,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档案规整以及相关结果文书提交后,结合付费计划与预算安排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15日内付清全款。
(2)跟踪造价服务付款按磋商费率结算,如果结算超过18.4万元按照18.4万元结算。
(3)若跟踪造价服务根据扬邗审发〔2021〕21号文件最终考核未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则采购人有权利直接终止合同,本项目造价复核服务将另行采购。若跟踪造价服务根据扬邗审发〔2021〕21号文件最终考核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成交人可开展造价复核业务,采购人根据扬邗政规(2020)2号文件相关规定和扬邗审发〔2021〕20 号、 扬邗审发〔2021〕21号文件的考核结果(考核为跟踪造价和造价复核综合打分结果)支付造价复核服务费,如果服务费超过11.5万元按照11.5万元结算。
(4)乙方提交符合造价复核规定的成果文件后,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档案规整以及相关结果文书提交后,结合付费计划与预算安排支付,甲方自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
8、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9、合同履行期限:应按照《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和《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操作规程(试行)》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2年7月-2022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①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十六)条: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至 2022年11月08日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截止时间:2022 年11月11日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照片或扫描件发至邮箱(电子邮箱:793414739@qq.com,联系电话:13770681810,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邗江区审计局暂停承接业务的中介单位,不得参加。
6、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地 址:扬州市邗江中路465号
联系方式:0514-87987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13770681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770681810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出示苏康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证明,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日期:2022年11月01日
(2次定稿)蜀秀湖生态绿廊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试点)项目.docx(2次定稿)蜀秀湖生态绿廊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试点)项目.docx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扬邗政规发(2020)2号文.pdf《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扬邗政规发(2020)2号文.pdf
《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试行)》扬邗审发{2021}21号文.pdf《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试行)》扬邗审发{2021}21号文.pdf
《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复核操作规程(试行)》扬邗审发〔2021〕20 号.pdf《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复核操作规程(试行)》扬邗审发〔2021〕20 号.pdf
投资审计内容清单.xls投资审计内容清单.xls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扬邗审发【2022】11号).pdf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扬邗审发【2022】11号).pdf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惩戒暂行办法(试行)(扬邗住建发【2022】61号).pdf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惩戒暂行办法(试行)(扬邗住建发【2022】61号).pdf
相关情况汇总\n | 相关情况汇总\n | 相关情况汇总\n | 相关情况汇总\n |
审核招投标文件\n | 份\n | 审核合同\n | 份\n |
建设单位报送\n变更、签证单\n | 份\n | 审核变更、签证\n | 份\n |
跟踪审计意见单\n | 份\n | 跟 踪 审 计 意 见 单 建 设 设\n单位回复\n | 份\n |
专题会议纪要\n | 份\n | ||
一、本月工程变更、签证情况:\n二、本月工程变更、签证审核情况:\n三、审核施工单位付款申请情况:\n四、设备/材料询价情况:\n五、本月书面审计意见、建议及执行情况:\n六、参加例会情况:\n七、本月施工现场存在的矛盾和审计建议:\n八、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n | 一、本月工程变更、签证情况:\n二、本月工程变更、签证审核情况:\n三、审核施工单位付款申请情况:\n四、设备/材料询价情况:\n五、本月书面审计意见、建议及执行情况:\n六、参加例会情况:\n七、本月施工现场存在的矛盾和审计建议:\n八、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n | 一、本月工程变更、签证情况:\n二、本月工程变更、签证审核情况:\n三、审核施工单位付款申请情况:\n四、设备/材料询价情况:\n五、本月书面审计意见、建议及执行情况:\n六、参加例会情况:\n七、本月施工现场存在的矛盾和审计建议:\n八、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n | 一、本月工程变更、签证情况:\n二、本月工程变更、签证审核情况:\n三、审核施工单位付款申请情况:\n四、设备/材料询价情况:\n五、本月书面审计意见、建议及执行情况:\n六、参加例会情况:\n七、本月施工现场存在的矛盾和审计建议:\n八、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n |
序号\n | 签证\n编号\n | 签证 内容\n | 签证 发\n生时 间\n | 审核\n情况\n |
1\n | ||||
2\n | ||||
3\n | ||||
4\n | ||||
5\n | ||||
6\n | ||||
7\n | ||||
8\n | ||||
编号\n | 发出时间\n | 发现问题摘要\n | 审计意见摘要\n | 审计意见\n采纳情况\n |
序\n号\n | 项\n目\n名\n称\n | 建\n设\n性\n质\n | 总投\n资\n | 2020 年计 划投资\n | 2020 年计 划投资\n | 2020 年计 划投资\n | 2020 年计 划投资\n | 2020 年实 际投资\n | 2020 年实 际投资\n | 2020 年实 际投资\n | 2020 年实 际投资\n | 2020\n年建\n设进\n度计\n划目\n标\n | 2020\n年建\n设进\n度实\n际完\n成情\n况\n | 主\n管\n部\n门\n | 建\n设\n单\n位\n |
序\n号\n | 项\n目\n名\n称\n | 建\n设\n性\n质\n | 总投\n资\n | 合计\n | 财政 投资\n | 财政 投资\n | 融资\n | 合\n计\n | 财政 投资\n | 财政 投资\n | 融资\n | 2020\n年建\n设进\n度计\n划目\n标\n | 2020\n年建\n设进\n度实\n际完\n成情\n况\n | 主\n管\n部\n门\n | 建\n设\n单\n位\n |
序\n号\n | 项\n目\n名\n称\n | 建\n设\n性\n质\n | 总投\n资\n | 合计\n | 区\n级\n财\n政\n资\n金\n | 镇、\n街、\n园区\n财政\n资金\n | 融资\n | 合\n计\n | 区\n级\n财\n政\n资\n金\n | 镇、\n街、\n园区\n财政\n资金\n | 融资\n | 2020\n年建\n设进\n度计\n划目\n标\n | 2020\n年建\n设进\n度实\n际完\n成情\n况\n | 主\n管\n部\n门\n | 建\n设\n单\n位\n |
例\n | **\n项\n目\n | 新\n建\n | 10000\n | 10000\n | ***\n基本\n建\n成,\n**开\n始实\n施\n | ***\n基本\n完\n成,\n**开\n始施\n工\n | ***\n街\n道\n | **\n公\n司\n | |||||||
项目节点工期完成情况表\n | 项目节点工期完成情况表\n | 项目节点工期完成情况表\n | 项目节点工期完成情况表\n | 项目节点工期完成情况表\n | 项目节点工期完成情况表\n | 项目节点工期完成情况表\n |
序号\n | 项目名称\n | 节点划分\n | 计划完成时间\n | 实际完成时间\n | 偏差分析\n | 备注\n |
例\n | ***工程\n | 立项审批完成\n | ||||
土地平整完成\n | ||||||
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n | ||||||
开工\n | ||||||
正负零\n | ||||||
主体封顶\n | ||||||
二次结构完成\n | ||||||
竣工验收\n | ||||||
移交\n | ||||||
序\n号\n | 项目名称\n | 招标投标\n执行情况\n | 合同\n签订日期\n | 合同\n金额\n | 合同支付 条款约定\n | 工程履约 保\n证金设置 比\n例及具体 说\n明\n | 工程质量 保\n证金\n设置比例\n | 收款方情 况\n | 收款方情 况\n | 收款方情 况\n | 付款情况\n | 备\n注\n | |||||||||||
序\n号\n | 项目名称\n | 招标投标\n执行情况\n | 合同\n签订日期\n | 合同\n金额\n | 合同支付 条款约定\n | 工程履约 保\n证金设置 比\n例及具体 说\n明\n | 工程质量 保\n证金\n设置比例\n | 收款\n单位\n | 收款方式\n | 票据类型\n | 支付节点\n | 备\n注\n | 付款时间\n | 付款金额\n | 付款凭证\n号\n | ||||||||
例\n | **土建、安 装工程\n | 公开招标\n2011/5/1 8\n开标\n | 2011/6/17\n | 500000\n | 竣工验收 合格后支付\n合同价的 50%,竣工\n验收合格 之日一年内\n付至决算 价的 80%,\n二年内付 清,保修金\n除外,本 项目质保金\n5%\n | ***\n建设\n园林\n有限\n公司\n | 银行转账\n | 建筑业发 票\n | *主体结构 封顶\n | 2012/6/14\n | 800,000.00\n | 2012 年 6\n月 26#\n | |||||||||||
**工程监理\n | 公开招标\n | ||||||||||||||||||||||
**工程设计\n | 直接发包\n | ||||||||||||||||||||||
序号\n | 调查 事项\n | 调查 结果\n(有 /无)\n | 情况 说明 /原因 分析\n(列 明文 件名 称、 文号 、发 文时 间)\n | 情况 说明 /原因 分析\n(列 明文 件名 称、 文号 、发 文时 间)\n | 情况 说明 /原因 分析\n(列 明文 件名 称、 文号 、发 文时 间)\n |
文件 名称\n | 文号\n | 发文 时间\n | |||
1\n | 单位 是否 出台 政府 投资 项目 推进 相关 制度 (有 /无)\n | 多个 文件 可插 入行 填写\n | |||
2\n | 单位 是否 出台 政府 投资 项目 现场 建设 管理 内控 相关 制度 (有 /无)\n | ||||
3\n | 项目 现场 质量 管控 措施 及执 行情 况\n | ||||
4\n | 项目 现场 安全 管控 措施 及落 实情 况\n | ||||
5\n | 项目 现场 环保 管控 措施 及落 实情 况\n | ||||
6\n | 项目 现场 疫情 防控 措施 及落 实情 况\n | ||||
7\n | 消防 、人防 、技防 等技 术审 查是 否已 并入 施工 图设 计文 件审 查实 现“联合 审图 ”(有/ 无 )\n | ||||
8\n | 立项 用地 规划 许可 、工 程建 设许 可、 施工 许可 、竣 工验 收四 个阶 段审 批是 否实 现“ 一家\n牵头 、并 联审 批、 限时 办结 ”(有 / 无)\n | ||||
9\n | 项目 前期 立项 报送 审批 是否 在线 完成 (有 /无)\n | 部分 项目 线上 审批 / 尚未 实施 线上 审批 ,请 说明 具体 环节 及责 任部 门名 称\n | 部分 项目 线上 审批 / 尚未 实施 线上 审批 ,请 说明 具体 环节 及责 任部 门名 称\n | 部分 项目 线上 审批 / 尚未 实施 线上 审批 ,请 说明 具体 环节 及责 任部 门名 称\n | |
项目 名称\n | 项目 名称\n | |||||
被审 计单 位名 称\n | 被审 计单 位名 称\n | |||||
项目 类别\n | 项目 类别\n | 送审 金额\n(元 )\n | ||||
核查 人员\n | 核查 人员\n | 核查\n时间\n | 年\n月\n日\n | |||
记 录 内 容(可另加附页):\n | 记 录 内 容(可另加附页):\n | 记 录 内 容(可另加附页):\n | 记 录 内 容(可另加附页):\n | 记 录 内 容(可另加附页):\n | 记 录 内 容(可另加附页):\n | 记 录 内 容(可另加附页):\n |
复核 人员\n | 复核 日期\n | 复核 日期\n | 复核 日期\n |
序\n号\n | 扣分 (加分 )原因\n | 扣分 \"-\"(加 分\n\"+\")分 数\n | 协审 人员\n签字 确认\n | 备注\n |
1\n | ||||
2\n | ||||
3\n | ||||
4\n | ||||
5\n | ||||
6\n | ||||
7\n | ||||
8\n | ||||
9\n | ||||
10\n | ||||
11\n | ||||
12\n | ||||
13\n | ||||
14\n | ||||
合计 考核 扣分 (加 分) :\n | 合计 考核 扣分 (加 分) :\n | |||
考核 得分 :\n | 考核 得分 :\n |
考核分数\n | 计算公式\n | 小计(元)\n |
合计大写\n |
项目审计组\n | |
科室负责人\n | |
分管负责人\n |
第六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主要采取跟踪审计、竣工\n |
决(结)算审计、专项审计调查三类方式。对财政投入大、\n |
建 设 周 期 长 或 者 涉 及 重 大 民 生 的 政 府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跟\n |
踪审计,其它建设项目应主要实施竣工决(结)算审计。对\n |
专项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绩效以及与政府投资建\n |
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n |
第三十二条\n审计费用支付建议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原\n |
则上不得超标准支付:\n |
级数\n | 项目最终审定金额\n | 费率\n |
1\n |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含)\n | 3.5‰\n |
2\n | 5000 万元-1 亿元的部分(含)\n | 3‰\n |
3\n | 1 亿元-2 亿元的部分(含)\n | 2.5‰\n |
4\n | 2 亿元-3 亿元的部分(含)\n | 2‰\n |
5\n | 超过 3 亿元的部分\n | 1.8‰\n |
级数\n | 核减额\n | 费率\n |
1\n | 50 万元以下(含)\n | 3.5%\n |
2\n | 50 万元-100 万元的部分(含)\n | 3%\n |
3\n | 100 万元-500 万元的部分(含)\n | 2.5%\n |
4\n | 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n | 2%\n |
单个项目审计费用不足 1000 元的,以 1000 元计\n | 单个项目审计费用不足 1000 元的,以 1000 元计\n | 单个项目审计费用不足 1000 元的,以 1000 元计\n |
级数\n | 复核核减率\n | 基本费费率\n |
1\n | 不超过 2%(含)\n | 0.8‰\n |
2\n | 2%-5%(含)\n | 1.0‰\n |
3\n | 5%以上\n | 1.2‰\n |
实际支付的复核审计费用不得超过复核核减额的 60%\n | 实际支付的复核审计费用不得超过复核核减额的 60%\n | 实际支付的复核审计费用不得超过复核核减额的 60%\n |
级数\n | 项目(复核)送审金额\n | 审计费率\n | 抽查费率\n |
1\n | 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含)\n | 1.0‰\n | 0.5‰\n |
2\n | 1000 万元-5000 万元的部分(含)\n | 0.8‰\n | 0.4‰\n |
3\n | 5000 万元-1 亿元的部分(含)\n | 0.6‰\n | 0.3‰\n |
4\n | 1 亿元-3 亿元的部分(含)\n | 0.4‰\n | 0.2‰\n |
5\n | 3 亿元以上的部分\n | 0.2‰\n | 0.1‰\n |
第三十三条\n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合同双方如在合同条\n |
款中约定采用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从\n |
其约定。\n |
第三十四条\n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n |
关的书面资料与电子数据,或者提供的书面资料与电子数据\n |
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和阻碍检查,由审计机关责令改\n |
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n |
第三十六条\n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审计决定既\n |
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n |
审计决定未予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n |
仍不改正的,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n |
(一)通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核减与应缴款等额的拨款;\n |
(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n |
第四十条\n本办法自发布之日 30 日后执行,原《扬州\n |
市邗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扬邗政发〔2018〕\n |
109 号)同时废止。所有建设项目以送审时间作为执行依据,\n |
在本办法执行前送审的建设项目仍按原办法执行。\n |
项目名称 | |||
被审计单位名称 | |||
审计类别 | 送审金额(元) | ||
审计约定起止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延期的主要原因:要求延期至年月日完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年月日附相关证明资料()页 | 延期的主要原因:要求延期至年月日完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年月日附相关证明资料()页 | 延期的主要原因:要求延期至年月日完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年月日附相关证明资料()页 | 延期的主要原因:要求延期至年月日完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年月日附相关证明资料()页 |
审计组意见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分管领导意见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主要核对的事项及结果记录: |
各方代表同意审计对账结果签字如下: |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
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代表(签字): |
审计人员(签字): |
审计项目名称 | 审计项目名称 | 审计项目名称 | ||||
被审计(调查)单位或个人 | 被审计(调查)单位或个人 | 被审计(调查)单位或个人 | ||||
审计(调查)事项 | 审计(调查)事项 | 审计(调查)事项 | ||||
审计(调查)事项记录 | ||||||
审计人员 | 审计人员 | 编制日期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证据提供单位意见 | (盖章) | (盖章) | (盖章) | (盖章) | (盖章) | (盖章) |
证据提供单位意见说明:1.审计取证单适用于审计事项复杂或取得审计证据数量 | 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名) | 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名) | 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名) | 日期 | 年月日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审计(调查)事项 | 审计(调查)事项 | (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名称填写) | (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名称填写) | (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名称填写) |
审计人员 | 审计人员 | 编制日期 | ||
审计过程:(说明: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多个底稿间共用审计证据且审计证据附在其他底稿后的,应当在上述内容表述完毕后,注明“其中,**审计证据附在**号底稿后”) | 审计过程:(说明: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多个底稿间共用审计证据且审计证据附在其他底稿后的,应当在上述内容表述完毕后,注明“其中,**审计证据附在**号底稿后”) | 审计过程:(说明: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多个底稿间共用审计证据且审计证据附在其他底稿后的,应当在上述内容表述完毕后,注明“其中,**审计证据附在**号底稿后”) | 审计过程:(说明: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多个底稿间共用审计证据且审计证据附在其他底稿后的,应当在上述内容表述完毕后,注明“其中,**审计证据附在**号底稿后”) | 审计过程:(说明: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多个底稿间共用审计证据且审计证据附在其他底稿后的,应当在上述内容表述完毕后,注明“其中,**审计证据附在**号底稿后”) |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审计结论包括未发现问题的结论和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对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应说明得出结论所依据的规定和标准) |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审计结论包括未发现问题的结论和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对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应说明得出结论所依据的规定和标准) |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审计结论包括未发现问题的结论和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对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应说明得出结论所依据的规定和标准) |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审计结论包括未发现问题的结论和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对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应说明得出结论所依据的规定和标准) |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审计结论包括未发现问题的结论和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对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应说明得出结论所依据的规定和标准) |
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种类包括:1.予以认可(审计目标实现、措施落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适当);2.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3.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 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种类包括:1.予以认可(审计目标实现、措施落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适当);2.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3.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 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种类包括:1.予以认可(审计目标实现、措施落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适当);2.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3.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 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种类包括:1.予以认可(审计目标实现、措施落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适当);2.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3.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 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种类包括:1.予以认可(审计目标实现、措施落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适当);2.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3.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
审核人员 | 审核日期 |
主要核对的事项及结果记录:1.项目结算情况审计发现本工程结算价款不实,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元。2.审计发现问题 |
各方代表同意审计复核结果签字如下: |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
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代表(签字): |
审计人员(签字): |
序号 | 扣分(加分)原因 | 扣分\"-\"(加分\"+\")分数 | 协审人员签字确认 | 备注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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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考核扣分(加分): | 合计考核扣分(加分): | |||
考核得分: | 考核得分: |
考核分数 | 计算公式 | 小计(元) |
合计大写 |
项目审计组 | |
科室负责人 | |
分管负责人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制定 |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制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项目估算(万元) | 相应中介单位 |
1 | 蜀秀湖生态绿廊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试点) | 约10000万元 | 编标单位: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标单位: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审计内容清单 | |||
序号 | 审计事项 | 内 容 | 备注 |
1 | 投资决策 | 1.对建设项目的研究、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 |
2 | 履行建设程序 | 3.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4.对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 |
3 | 概(预)算执行 | 5.对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及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6.对建设项目设计内容变更和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7.对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审计。 | |
4 | 项目征地拆迁补偿 | 8.对国家土地政策、拆迁补偿政策执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9.对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的合规性进行审计。10.对被征收内容、评估报告、特殊补贴、奖励和“一事一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11.对征地拆迁资金到账的真实性和征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 |
5 | 招标投标 | 12.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及咨询服务等招标方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13.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公告发布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14.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建设相关单位及人员,超越、借用资质与资格承接业务等情况进行审计。15.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程序、评标工作和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 |
6 | 合同签订与履行 | 16.对建设项目经济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和评标结果的一致性进行审计。17.对建设项目经济合同内容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18.对建设项目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签证和纪要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计。19. 对建设项目经济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 |
7 | 建设管理 | 20.对建设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以及制度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计。21.对建设单位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22.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建设相关单位,执行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况进行审计。 | |
8 | 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 | 23.对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到位情况的真实性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审计。24.对建设资金使用、独立核算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25.对建设项目资金支付与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的一致性进行审计。 | |
9 | 财务核算 | 26.对建设项目成本、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27.对建设单位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职责分工的合规性进行审计。28.对建设单位的有关会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会计核算与概算口径的符合性、合规性进行审计。29.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计。30. 对建设单位账户开设、存款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 | |
10 | 工程结算 | 31.对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33.对变更、施工现场签证、索赔和计量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 |
11 | 竣工决算 | 33.对竣工决算报表和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计。34.对竣工移交手续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计。35.对未完工程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36.对结余资金处理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 |
12 | 环境保护 | 37.对环境治理项目和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真实性进行审计。38.对建设项目节能减排或降耗措施到位的真实性进行审计。39.对建设项目破坏或毁损自然资源生态情况进行审计。 | |
13 | 投资绩效 | 40.依据有关社会、经济、技术、环境等指标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评价项目的效益情况。41.评价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合理利用程度。 | |
投资审计负面清单 | |||
项目阶段 | 环 节 | 内 容 | 备注 |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 建设程序执行 | 1.不参与项目立项决策。2.不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及前置审核等工作。3.不参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环节。 | |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 房屋征收与补偿 | 4.不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确认。5.不参与对被征收内容的清点核量和确权。6.不参与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前置审核。7.不参与特殊补贴、奖励和“一事一议”的前置审核。8.不参与补偿协议的谈判和确认。 | |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 招投标及政府采购 | 9.不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前置审核。10.不参与招标资格预审。11.不参与评标、开标监督。12.不参与中标结果的确认。13. 不参与各类材料设备的规格、品牌和供应商的选择及价格的确认或前置审核。 | |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 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 14.不参与竞争性谈判及其他商务谈判。15.不参与合同或协议的起草及前置审核。 | |
项目实施阶段 | 变更及索赔 | 16.不参与各类变更、索赔等事项的确认及前置审核。 | |
项目实施阶段 | 工程签证 | 17.不参与施工方案调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量等事项的确认及前置审核。 | |
项目实施阶段 | 工程计量 | 18.不参与工程计量款前置审核。 | |
项目竣工交付阶段 | 工程结算 | 19.不参与竣工验收及各类单项工程验收签字。20.不参与项目竣工结算前置审核,不对未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 |
项目竣工交付阶段 | 工程财务 | 21.不参与资金拨付的前置审核环节。 | |
项目竣工交付阶段 | 竣工决算 | 22.不参与项目竣工决算编制。 | |
项目全过程 | 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不参加项目决策、管理、咨询、评审等会议,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纪要。 |
项 目 | 评 分 标 准 |
报价(10分) | 本次磋商采用费率报价。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费率)×10×10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
工作方案(20分) | 1、磋商项目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研究(5分)工作内容完全符合江苏省审计厅投资审计工作指引,践行《投资审计内容清单》要求,未涉及《投资审计负面清单》相关内容的得5分;工作内容基本符合江苏省审计厅投资审计工作指引,能够契合《投资审计内容清单》要求,但不存在《投资审计负面清单》内容的得3分;工作内容涉及《投资审计负面清单》相关内容的得1分;2、审计复核工作要求研究及措施(5分)针对项目特性,完善相关审计事项设置,措施科学合理、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完全响应需求的得5分;项目针对性一般,基本覆盖项目审计事项,措施较科学合理、内容较详实、可操作性较强,基本响应需求的得3分;项目针对性一般,审计重难点关注不够,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内容一般,操作存在一定难度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组织机构与管理办法(5分)组织机构设置清晰明确、资源配备科学合理、管理办法可操作性强,完全响应需求的得5分;组织机构设置清晰明确、资源配备科学合理、管理办法可操作性强,基本响应需求的得3分;组织机构设置一般、资源配备合理性一般、管理办法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审计质量控制与风险防范(5分)措施全面细致、应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切实能够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的得5分;措施较为完整,基本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基本能够预防审计风险保障审计质量的得3分;措施较为一般,基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无法较好防范审计风险保障审计质量的得1分;内容未涉及的不得分。 |
业 绩(15分) | 2019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有1个得3分,此项最高得15分。注:时间以咨询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项目负责人(10分) | 1、具备八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认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3分;具备六年及以上、八年以下(以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认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2分;具备四年及以上、六年以下(以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认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2、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得2分;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此项最高得4分;3、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类似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复核)造价服务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有1个合同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注:①项目负责人如已同时参与三个及以上跟踪审计项目(跟踪项目工程进度达到80%的不计),此项均不得分。②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合同、供应商自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项目成员配置(20分) | 1、项目组成员按5人配置,其中土建专业3人,安装专业2人,得2分,不满足人员配备要求不得分,此项最高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土建专业共3人,具有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有1人,得2分,具有土建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的)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项目组成员中安装专业共2人,具有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有1人,每得2分,具有安装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的)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具有两个及以上专业的不重复计分);3、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须提供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供应商自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项目组成员2019年以来获得区级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审计部门表彰的,有1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注:项目组成员如已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跟踪审计项目(跟踪项目工程进度达到90%的不计),此项均不得分。 |
企业资信(20分) | 1、供应商具有省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最高级别得5分,次高级别得3分,第三高级别得1分,其他不得分。或者供应商具有中价协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AAA级得5分,AA级得3分,A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此项最高得5分,不重复计分,按单项最高计取,提供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在扬州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5分;在扬州未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供应商,承诺成交后5天内在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得3分。此项最高得5分。(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在扬州未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供应商2019年以来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审计部门表彰的,有一个得3分;市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审计部门表彰的,有一个得2分;县(区)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审计部门表彰的,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造价咨询类评定等级为绿牌的得2分,蓝牌得1分,首次来扬企业按蓝牌计。此项最高得2分。(提供《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本次磋商内容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现场答辩(5分) | 由评审委员会从题库中出题,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能力进行书面考察,重点考量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答辩由两题客观题和一题论述题组成:1、客观题:全部回答正确一题得1.5分,不正确得0分,此项最高得1.5分。客观题:全部回答正确一题得1.5分,不正确得0分,此项最高得1.5分。3、论述题(此项最高得2分):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答辩内容科学、合理、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2分;专业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一般、答辩内容较详细、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专业水平欠缺,组织协调能力较弱,答辩内容简单、可操作性一般得0分;(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项目负责人未按时签到或未携带身份证或不答辩的不得分,现场答辩为闭卷答辩,不遵守现场纪律的不得分) |
总分(100分) |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服务名称 | 第一轮报价 | 是否为小微企业 |
扬邗政规(202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跟踪造价) % | ||
备注 |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或说明 |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1 | 服务期限 | |||
2 | 服务要求 | |||
3 | 服务地点 | |||
4 | 付款方式 | |||
5 | 磋商响应货币 | |||
其他 |
序号 | 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出生年月 | 专业 | 证书 | 备注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及包号 |
附件1 | 附件1 | ||
投资审计内容清单 | 投资审计内容清单 | 投资审计内容清单 | 投资审计内容清单 |
序号 | 审计事项 | 内 容 | 备注 |
1 | 投资决策 | 1.对建设项目的研究、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 |
2 | 履行建设程序 | 3.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4.对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 |
3 | 概(预)算执行 | 5.对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及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6.对建设项目设计内容变更和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7.对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审计。 | |
4 | 项目征地拆迁补偿 | 8.对国家土地政策、拆迁补偿政策执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9.对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10.对被征收内容、评估报告、特殊补贴、奖励和“一事一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11.对征地拆迁资金到账的真实性和征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 |
5 | 招标投标 | 12.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及咨询服务等招标方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13.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公告发布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14.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建设相关单位及人员,超越、借用资质与资格承接业务等情况进行审计。 15.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程序、评标工作和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 |
6 | 合同签订与履行 | 16.对建设项目经济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和评标结果的一致性进行审计。 17.对建设项目经济合同内容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18.对建设项目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签证和纪要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计。 19. 对建设项目经济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 |
7 | 建设管理 | 20.对建设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以及制度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21.对建设单位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22.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建设相关单位,执行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况进行审计。 | |
8 | 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 | 23.对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到位情况的真实性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24.对建设资金使用、独立核算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25.对建设项目资金支付与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的一致性进行审计。 | |
9 | 财务核算 | 26.对建设项目成本、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27.对建设单位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职责分工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28.对建设单位的有关会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会计核算与概算口径的符合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29.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30. 对建设单位账户开设、存款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 | |
10 | 工程结算 | 31.对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33.对变更、施工现场签证、索赔和计量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 |
11 | 竣工决算 | 33.对竣工决算报表和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34.对竣工移交手续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35.对未完工程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36.对结余资金处理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 |
12 | 环境保护 | 37.对环境治理项目和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38.对建设项目节能减排或降耗措施到位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39.对建设项目破坏或毁损自然资源生态情况进行审计。 | |
13 | 投资绩效 | 40.依据有关社会、经济、技术、环境等指标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评价项目的效益情况。 41.评价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合理利用程度。 |
附件2 | 附件2 | ||
投资审计负面清单 | 投资审计负面清单 | 投资审计负面清单 | 投资审计负面清单 |
项目阶段 | 环 节 | 内 容 | 备注 |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 建设程序执行 | 1.不参与项目立项决策。 2.不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及前置审核等工作。 3.不参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环节。 | |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 房屋征收与补偿 | 4.不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确认。 5.不参与对被征收内容的清点核量和确权。 6.不参与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前置审核。 7.不参与特殊补贴、奖励和“一事一议”的前置审核。 8.不参与补偿协议的谈判和确认。 | |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 招投标及政府采购 | 9.不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前置审核。 10.不参与招标资格预审。 11.不参与评标、开标监督。 12.不参与中标结果的确认。 13. 不参与各类材料设备的规格、品牌和供应商的选择及价格的确认或前置审核。 | |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 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 14.不参与竞争性谈判及其他商务谈判。 15.不参与合同或协议的起草及前置审核。 | |
项目实施阶段 | 变更及 索赔 | 16.不参与各类变更、索赔等事项的确认及前置审核。 | |
项目实施阶段 | 工程签证 | 17.不参与施工方案调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量等事项的确认及前置审核。 | |
项目实施阶段 | 工程计量 | 18.不参与工程计量款前置审核。 | |
项目竣工交付阶段 | 工程结算 | 19.不参与竣工验收及各类单项工程验收签字。 20.不参与项目竣工结算前置审核,不对未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 |
项目竣工交付阶段 | 工程财务 | 21.不参与资金拨付的前置审核环节。 | |
项目竣工交付阶段 | 竣工决算 | 22.不参与项目竣工决算编制。 | |
项目全过程 | 项目全过程 | 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不参加项目决策、管理、咨询、评审等会议,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纪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