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农地产业生态融合发展综合示范项目-会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1 15:06:24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会东农地产业生态融合发展综合示范项目-会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凉农函[2023]166号、东府办[2023]54号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凉农函[2023]166号、东府办[2023]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凉农函[2023]166号、东府办[2023]54号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会东县君峰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 会东县乌东德镇高科村、龙树村、洛佐村、柏云村、麻栋村、洪门渡村、青龙山村、青山村、新村、鹿鹤村大梨树村,姜州镇中和村。
2.3 项目规模: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 万亩。
2.4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 5414.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414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至少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1、拟任本项目人员提供本单位须为其缴纳最近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2、以上人员须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查询网络查询截图。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分类项目业绩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所有资料须清晰可辨并逐页编码;2、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3、比选申请文件应规范、无偏差、清晰,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4、比选申请人应承诺承担因比选文件存在偏差或材料不齐等导致比选文件不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5、人员、业绩、资格条件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9月11日16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9月11日16时00分至 2023年09月14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会东县君峰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徐老师
电 话: 18011078250
传 真:
2023年09月11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