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遵义市精神专科医院2024年重点专科设备(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②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③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④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⑤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ZY-2024-0712
项目名称:遵义市精神专科医院2024年重点专科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叁拾肆万玖仟捌佰零玖元整(¥:349809.00元整)
最高限价:叁拾肆万玖仟捌佰零玖元整(¥:349809.00元整)
采购内容:采购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采购货物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安装到需方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具体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资料或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8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时间为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②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③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④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⑤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至14时00分至16时30分(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印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特定资格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印章);
2、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3层9号 );
4、售价:3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8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3层9号 )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遵义市精神专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851-2767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栋33层
联系人:付超
联系方式:0851-86782308/18085210839
项目编号:PY-ZY-2024-0712
项目名称:遵义市精神专科医院2024年重点专科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叁拾肆万玖仟捌佰零玖元整(¥:349809.00元整)
最高限价:叁拾肆万玖仟捌佰零玖元整(¥:349809.00元整)
采购内容:采购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采购货物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安装到需方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具体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资料或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8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时间为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②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③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④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⑤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至14时00分至16时30分(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印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特定资格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印章);
2、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3层9号 );
4、售价:3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8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3层9号 )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遵义市精神专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851-2767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栋33层
联系人:付超
联系方式:0851-86782308/1808521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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