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市停车场智能化提升项目-新能源充电设备工程第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0100g2119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寇女士0451-84215818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4
公告正文

哈尔滨市停车场智能化提升项目-新能源充电设备工程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1-12-02 16:37信息来源:

哈尔滨市停车场智能化提升项目-新能源充电设备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2119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停车场智能化提升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发行债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充电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停车场智能化提升项目-新能源充电设备工程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直流充电终端合计324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发行债券

2.5计划工期: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共273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宣化桥1号(大成街-先锋路)、先锋桥(先锋路-宣化街)、霁虹桥停车场等共37个场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已联网省市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潜在投标人所在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查询”(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02日17时00分至2021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注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4日0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90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210家)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156家(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 0451-57836118、84518544、83084533。

9.6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邮箱:Dept1@guofa818.com

异议接收单位: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51-8434830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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