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审判档案托管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2021年档案库房租赁服务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120000元 | |||||||||||||||||||||||||||||||||||||||||||||||||||||||||||||||||||||||||||||||||||||||||||||||||||||||
项目背景 |
由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近年来诉讼案卷不断增加,现有档案库房已无法满足档案管理要求。因此,向社会公开招标租用社会专业存放档案库房委托保管业务,包括档案的清点移交、入箱下架、运输入库、上架排序、系统录入、安全保管、调阅派送、数字化扫描处理等内容。如新一期招标由其他单位中标(前期中标单位为东方信腾档案管理有限公司,库房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兴旺路34号),则须完成与前一期中标单位的档案清点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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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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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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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有满足国家相关档案管理的资质要求及档案存管业务运营许可,提供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的库房,存放环境必须具备国家档案局八防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及其他安防措施,并确保相关设备、系统正常运行及专人负责管理,其中录像监控影像至少保存六个月。
(2)投标人需具有严密、清晰的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制度约束。
(3)投标人需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6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需具备档案外包运营管理、数字化扫描服务及档案整理服务经验。
(5)投标人接收采购人的档案,必须进行除虫、熏蒸等处理后才可以入库保管。
(6)投标人存放采购人档案的库房,必须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定期进行防霉除虫处理、消防安全检查等。
(7)投标人应建立完备的实体档案管理系统,满足日常各项管理要求。
(8)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单位实际需求,配合进行档案外包项目工作,并需提供上门接收档案,交接及装车运输服务,拟委托保管档案在交接之后的一切责任由中标的单位承担。
(9)投标人需具有后备仓储中心,并提供灾难应急服务,对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导致我单位档案有遗失、损毁、泄密的危险时,中标单位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的库房、人力以确保档案实体安全,若实际情况无法确保全部档案实体安全,应优先确保永久性档案实体安全。
(10)在非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中标单位拒绝配合完成入库或因中标单位自身的原因而导致服务响应的延误,则我单位有权终止合作,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因延误而导致的各项损失。
2、耗材要求
(1)档案箱材质最低要求:外部为A级牛皮卡纸(250克/平方米. A级),内部为瓦楞牛皮卡纸(180克/平方米. A型瓦楞),纸箱承重须达50公斤或以上,规格不小于长43CM*宽30CM *高30CM,并带有唯一编码的一次性条码。箱具表面除标识档案年度、类别、数量、箱次、贴识别条码外,不得有任何其他字样或图案。
(2)其他耗材:箱内和密集架须投放和按要求定期更换防霉防虫药物,一次性的锁具和条码须符合有关功能要求。
3、档案入库要求
(1)为采购人提供档案首次入库、日常入库等服务。
①首次入库:投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招标方首批档案(含现有已经委托东方信腾档案管理有限公司保管的近53万盒档案)不少于63万盒 首次入库处理,每超过1天,按合同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直接在当期服务费中予以扣除。
②日常入库:除完成档案首次入库,投标人还应提供日常入库服务。日常入库以半个月为单位进行,每月2次,初定分别为月中和月末,案件为首次入库已经确定的同一年份、字号的案件范围(平均每次入库数量不超过1万盒),日常入库具体时间根据招标方实际情况确定。
(3)投标人需提供档案接收入库、调阅(本地)、下架撤回的装卸和运输服务,且采用密封式车辆装载档案,车内和车身须有监控装置,派专人跟车押运,确保档案安全。
4、提供服务要求
(1)档案需采用装箱后,摆放于密集架上架保管。
(2)投标人应做好移送委托保管档案过程中核对、下架、装箱、运输、上架存放、采购人库房搬迁后的调整等工作,以及合同到期后、不继续保管时,档案的下架、装箱和撤回采购人库房(含交接清点)或与新一期的服务商交接清点工作。
(3)投标人每季度提供委托保管档案的数量及保管质量、状况的报告。
(4)投标人需随时提供有关委托保管档案查询利用的次数和委托方提出的常规统计要求。
(5)档案查阅、外借由采购人同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6)其他有关档案管理需求产生的服务项目。
(7)档案库区、数字化扫描操作区免费提供实时监控服务(远程视频),免费提供相关数据接口,通过数据专线(采购人自行租用)连接入采购人院本部,以便于管理人员实时查看监控画面。
(8)免费提供存放库房环境及数字化扫描操作间全程监控相关数据(每季度一次),采用刻录光盘或硬盘(其中光盘或硬盘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的形式。
(9)免费提供条形码电子数据库。
5、保密要求
(1)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投标人在日常管理中应制定各类严密的制度和措施,确保档案存放安全。投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并与员工签订有关档案保密协议。
(2)投标人没有采购人的许可不得擅自接触、翻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3)投标人在工作中必须与采购人做好档案的安全交接,并有完备记录。
(4)投标人如出现泄密事故、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采取追究投标人经济责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合同等措施。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提出经济补偿等要求。
(5)投标人或第三方物流私自拆封我单位档案箱,或泄露我单位保存物信息,或因保管不当导致文件箱损毁、或箱内文件不能使用、箱内文件损坏、文件箱遗失或灭失,一经发现,中标单位须就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6、档案扫描图像质量要求
档案总体扫描图像质量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广东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要求》及上级法院有关规定等要求,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1)所有图像文件必须保证符合正常阅读顺序。不得出现缺页、漏页、顺序混乱和重复扫描现象,所有档案扫描过程中不得损坏原件。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偏斜度不超过10度和视觉上不感觉偏斜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进行旋转还原,图像效果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
(2)扫描后的影像要求:扫描后的影像文件要保持字迹清晰、不失真、图像完整、清晰,无影响图片美观的黑边和污点,图像不偏斜或倒置,尽可能保持档案的原文原貌。因操作不当造成图像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进行扫描。
(3)图像的去污。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档案原文中没有的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在不影响文字可读懂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
(4)图像拼接和裁边。对大幅面档案采用分区小幅面扫描后,形成的多幅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成为一个完整的图像。拼接后应与档案原件核实,确保拼接无误,保证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为缩小图像文件容量,节省存储空间,扫描的图像应去除图像无内容、多余的边。
(5)图像存储格式。扫描后的影像文件必须以单页JPEG格式存储,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广东省档案局、最高法院及有关规定的档案数字化标准实施。
(6)扫描分辨率。扫描方式为彩色,纸质档案扫描分辨率至少300dpi以上。特殊情况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差,应适当提高分辨率。
7、档案扫描后整理装订要求
档案整理装订应保证档案材料齐全、纸张规范完整,装订孔不压字、采用三孔一线装订,确保档案和拆卷前一致。
8、档案扫描成果交接
将扫描总检后的成品,刻成光盘,交于采购人进行验收。
9、库房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标准中关于档案库房建设及管理的相关要求(以上以最新颁布的内容为准),在此基础上,细节要求如下:
10、档案调阅要求
(1)免费提供派送调阅业务档案服务(包括来回派送与收取),必须配备专用车辆、专用档案箱、至少二名专业档案押运人员。
(2) 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日常调阅档案的要求。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的调阅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响应需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运输至指定地点。普通调阅,一般工作日上午通知,下午16:00前送达(工作日时间为9:00-18:00);紧急调阅应在收到调阅通知后1小时内完成。中标人因特殊情况在非工作时间提出紧急调阅要求的,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及时响应并尽快完成调阅处理。
(3)配合中标人档案查阅工作,免费提供托管库房现场档案查阅服务(包括提供咨询、复印、传真、网上传输、刻盘等服务)。
11、其它要求
(1)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投标人指定专人对差错处理、流程优化、问题报告、解决方式、满意度调查等进行沟通反馈,包括定期通报业务的开展事项,及时通报突发性事件等。建立定期报告与定期分析差错制度,向采购人定期报送业务运营报表,定期分析业务运营状况,并对业务差错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该项目的操作流程、服务质量、信息安全等方面随时开展审计或检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为采购人的审计或检查提供便利条件。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人服务情况实施突击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3)合同服务期间,如存放中标人档案的库房需要搬迁,须经中标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档案存放外包服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正式提供服务的准备时间不超过2周。
(5)中标人应保证其具备合法的营业许可方能签订合同。因投标方营业许可变更问题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或生效,中标应承担赔偿责任。
(6)中标人应保证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拥有相应服务营业许可。因中标人营业许可变更而导致采购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7)对于投标人未按中标人要求存放档案的,如出现档案受潮、挤压,档案箱破损、遗失等,或发生中标方人员泄露中标人及相关客户信息等,应按双方约定标准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从服务费中扣除,同时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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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一)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结束后,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合格则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二)合同价款: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合同价款除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外,还应包括档案下架、装箱、运输、上架、存放、调阅服务等工作的所有费用(含各项耗材费用),最终中标金额为本项目合同总价,一经中标,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三)付款方式:
1. 按季度付款,每季度首月的15个工作日支付本个季度的费用,即合同总价的25%,最终支付上限不得超过本项目的中标金额。
2.采购人每次付款时,中标人均应办理相应的手续并提供相应额度的合法有效发票。
(四)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方库房及配套服务进行质量考核,发现问题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直至达到采购方要求。相关验收标准参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2.违约金:每出现一项违约,扣减服务费用1000元;另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及要求赔偿损失。
(五)档案遗失、污损的赔偿要求:
1.中标人造成档案遗失的,由其负责补办丢失的能证明原档案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无法补办的,按1万元/卷(件)赔偿。
2.中标人不遵守工作规则产生档案污损的,先进行修复,并按1000元/页赔偿;无法修复的,按1万元/卷(件)赔偿,每卷(件)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5万元。
3.未达到防护要求,出现生虫、发霉等情形的,中标人因立即进行应急处置,使库存环境达到防护要求,未达到防护要求期间按1万元/天赔偿。档案出现污损的,先进行修复,并按1000元/页赔偿;无法修复的,按1万元/卷(件)赔偿,每卷(件)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5万元。
4.档案遗失、污损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索赔。
以上赔偿费用可直接在服务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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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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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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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租赁档案库房招标文件.docx |
论证公示不需要显示相关链接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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