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公司霍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邑垣光伏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17.4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西公司霍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邑垣光伏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霍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邑垣光伏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48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48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 电话:010-57337290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霍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邑垣光伏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48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480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517.460000 | 460.282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CMMI5证书、5级、62350、2025年12月12日 |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2级、D3312174、2026年01月13日 2、CMMI、5、无、2024年08月30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唐江丰 | 王富有 |
业绩 | 1、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智慧企业EPC工程建设项目、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2、国家能源集团宿迁2×660MW机组工程智能火电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项目信息一体化系统补充协议—公共服务支撑系统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 3、国家能源集团邯郸热电退城进园工程IMS智慧管控系统项目、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国家能源集团国电华北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数字化转型项目、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 5、国家能源集团山西公司新能源区域集控建设项目(基础建设部分)、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 6、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智慧管理平台(IMS)采购项目、国能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贵州金元黔西南金元公司新桥木科74MWp智慧光伏电站项目、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2、晋能控股电力集团生产调度指挥系统、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3、大唐江苏公司生产调度管控中心优化建设项目、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 4、贵州金元黔西南金元公司白碗窑40MWp智慧光伏电站项目、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5、贵州金元威宁能源仙水窝、小官山385MWp智慧光伏电站项目、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6、大唐平罗2x660mw新建火电工程智慧电厂系统建设工程合同、大唐平罗发电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 电话:010-57337290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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