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天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科教职院网络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适配器
机柜机柜
服务器服务器
网络设备
汇聚交换机以太网交换机
网络接口
投影仪
企业级千兆路由器
投影幕
幕布
金额
83.4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9/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83.43万元
招标公司
长沙融城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0731-86906152
中标公司
湖南峰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3.43万元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JZ-F20210818005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融城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峰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科教职院网络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F20210818005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汇聚交换机
以太网交换机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台
20
103800
2
核心交换机
以太网交换机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台
2
40400
3
VPN
虚拟专用网(VPN)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台
1
4930
4
企业级千兆路由器
路由器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台
2
13480
5
按需要配置数量
其他网络接口和适配器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台
1
220
6
按需要配置数量
其他网络接口和适配器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台
1
550
7
机柜
机柜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个
4
11800
8
服务器
服务器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台
12
642240
9
投影仪
投影仪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台
1
7100
10
交换机
以太网交换机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台
4
8600
11
幕布
投影幕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台
1
1200
合计金额小写:
83432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捌拾叁万肆仟叁佰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补充合同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详见附件:补充合同
3.2 履行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详见附件:补充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402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调试安装完成,验收合格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70%(584024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85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产品试运行5个工作日无任何故障后于3个工作日内结算合格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5%(208580元)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7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产品调试安装验收合格日起算,设备正常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5% (41716元)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东路支行(湖南峰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29417990901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补充合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详见附件:补充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详见附件:补充合同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详见附件:补充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详见附件:补充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暮南中路405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89号
法定代理人:
曹出
法定代理人:
蔡志勇
委托代理人:
唐华
委托代理人:
谭玉洁
电话:
0731-86906152
电话:
0731-0000000
传真:
0731-86907158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补充合同-9.15.docx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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