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义乌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JZJZC2024143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义乌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乌市公安局
地 址:义乌市机场路1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步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534156
质疑联系人:季建程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522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春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809111-8055
质疑联系人:华晴杰
质疑联系方式:1361589076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义乌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1200000
附件信息:
修正.doc
23.5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JZJZC2024143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义乌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其他 |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3.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的材料。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乌市公安局
地 址:义乌市机场路1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步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534156
质疑联系人:季建程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522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春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809111-8055
质疑联系人:华晴杰
质疑联系方式:1361589076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义乌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1200000
附件信息:
修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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