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公告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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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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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土告字〔2023〕38号 |
梧拍〔2023〕54号 |
南岸高旺片区 B—09—01号 地块 |
121937.5 平方米(折合182.9062亩) |
商业用地 |
40 |
≤0.4 |
≥30% |
≤40% |
33000 |
6600 |
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宗地出让文件。
二、相关时间。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15日;
拍卖时间:2023年 12月18日9时00分;
拍卖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
注:本期地块拍卖相关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三、出让方式: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梧州)网上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网址:http://202.103.240.162: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4504002831。
四、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除近3年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法律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竞得人必须将竞得地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建设,在整体开发完成前,不得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六、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报价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七、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具体要求、网上竞买办法详见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请自行下载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地址:梧州市银湖南路2号
咨询电话:(0774)6029255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