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CFZCWQS-C-F-240005

二、项目名称:2024年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第一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第一批)(第1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安徽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湾里街道水阳江路银湖大厦A座1202 355,038.80元

合同包2(2024年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第一批)(第2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虹桥丽景现代城E2-4商业楼 394,042.7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第一批)(第1包))):

服务类(安徽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3年十大最美农村路二阶段线下活动展示和直播服务费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1,926.85
1-2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冬季养护除雪设备刀板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890.00
1-3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雇用水车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459.96
1-4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冬季雇佣平地机(清雪)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890.00
1-5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应急除雪设备采购项目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6,483.65
1-6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全民健身中心乒乓球台和隔断购买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890.00
1-7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司法局宣传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928.27
1-8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下乃林皋-阿浩线生态治沙公路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62,194.09
1-9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农牧局水稻育种种植基地改造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349.60
1-10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3年翁牛特旗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6,483.65
1-1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图书馆评估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890.00
1-12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公安局步态采集系统采购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890.00
1-13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花海项目地被栽植工程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1,755.97
1-14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县复审,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项目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1,553.94
1-15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大中型灌区一张图建设工作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1,673.20
1-16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广德公镇广德公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492.89
1-17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沙不吐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351.38
1-18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旗人民医院ICU净化工程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16,020.89
1-19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农牧局消毒剂及试剂盒采购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175.16
1-20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工人文化宫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92,748.68
1-2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党政综合楼会议室音响设备系统进行维修维保项目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1,116.95
1-22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毛山东乡水毁修复工程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890.00
1-23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4年赤峰市翁牛特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取费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3,496.81
1-24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亿合公镇兴隆洼村街巷硬化项目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16,732.00
1-25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全旗电子政务外网第6代互联网协议升级改造项目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3,924.98
1-26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规划项目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475.98
1-27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农牧局视频设备采购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890.00
1-28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乌丹第二小学易地扶贫搬迁补短板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890.00
1-29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蒙古族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66,094.96
1-30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传统奶食品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14,625.37
1-3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阿什罕苏木产业路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7,989.53
1-32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那林高勒嘎查购置农业机械项目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基本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业务;(2)成交人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成交人在评审中若发现有缺失的支撑性资料或可能影响评审进度或影响出据评审报告的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委托方和建设方(报告后,如发现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补充报告)。(4)评审报告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5)成交人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方提交的评审报告不真实、不合法,或质量缺陷或者技术性错误累计超过三处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评审的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7)对成交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8)成交人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项目负责人不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9)对评审项目人员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人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人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恶意围标、串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内容及采购要求履行义务的,经采购单位报送监管部门并核实无误后认定失信行为,按照赤市监发【2019】1号关于印发《赤峰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该投标企业失信行为录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2、若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部分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同比列下浮。3、若项目未发生,评审服务费不进行结算。 采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500万以内项目,3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万至5000万项目,5天内出具评审结果;5000至10000万元,7天内出具评审结果;10000万元以上,10天出具评审结果,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7,864.04

合同包2(2024年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第一批)(第2包))):

服务类(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蒙古族中学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885.00
2-2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格日僧苏木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2,834.39
2-3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路灯维修常用材料及配件采购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885.00
2-4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2年内贸流通服务业翁牛特旗乌丹镇云龙大酒店提升绿色餐饮提升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795.76
2-5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建设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1,558.60
2-6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菊芋科技小院建设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9,825.00
2-7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水稻育秧基地建设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3,272.85
2-8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乌丹镇五道窝铺村种植合作社农业机械购置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9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广德公镇黄谷屯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10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广德公镇高家梁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1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毛山东乡烧锅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12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新苏莫苏木乌兰套亚嘎查集体经济294.3千瓦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13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新苏莫苏木达日罕嘎查集体经济294.3千瓦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14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全宁街道东道村狐狸山沟采摘园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0,398.75
2-15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桥头镇杜家地村春棚建设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16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梧桐花镇梧桐花村保鲜库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17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乌敦套海镇三道沟村玉米种子储藏库建设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18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阿什罕苏木玉米烘干塔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19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乌丹镇布日敦嘎查集体经济310.2千瓦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199.38
2-20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乌丹镇呼日哈嘎查草原风情旅游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0,797.50
2-2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乌敦套海镇库面养殖建设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0,797.50
2-22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白音套海苏木2024年以工代赈乡村道路建设工程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6,902.62
2-23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41,949.00
2-24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海拉苏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3,277.66
2-25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乌丹第二小学易地扶贫搬迁补短板教学楼建设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9,520.56
2-26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翁牛特旗2024年高标准农田招标代理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514.34
2-27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4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4,641.44
2-28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全旗拟新建加油站前期费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1,993.6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艾煜松(采购人代表)徐凤明王加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第一批)(第1包))): 1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2(2024年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第一批)(第2包))): 1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翁牛特旗财政局

地址:旗政府综合楼

联系方式:0476-6360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智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盈嘉国际2024室

联系方式:13404892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404892443

内蒙古智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


相关附件:
2024年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第一批)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安徽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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