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III标段(大塘中心河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象山县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III标段(大塘中心河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施工)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山县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批准文号:2309-330225-04-01-3155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20%、银行贷款8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兴塘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兴塘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 象山县定塘镇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岸线生态治理,治理河道总长度16705m,治理岸线总长27656m;生态清淤,河道清淤总长度13551m,总清淤量9.11万m? 。概算总投资 17770.87 万元。
2.2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岸线生态治理和生态清淤,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工程造价 3813.5265 万元,计划工期 24 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III标段(大塘中心河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兴塘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定塘镇
联 系 人:葛志邦
联系电话:0574-659100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24层
联 系 人:赖欣妍、何政毅、黄卢
联系电话:0574-65763707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