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南京至宣城铁路(安徽段)工程防洪涝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sy2023ztww03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陶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珊027-51184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TSY2023ZTWW035
一、招标条件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承担新建南京至宣城铁路(安徽段)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宁宣铁路(安徽段)”)勘察设计项目,受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来函委托,开展新建南京至宣城铁路(安徽段)可研、初设阶段前置要件相关专题工作。根据业主相关要求,招标人拟对宁宣铁路(安徽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新建南京至宣城铁路(以下简称“宁宣铁路”)是地处苏皖南部沿江城市群内,位于南京都市圈核心区南北发展轴线上;北起江苏省南京市,向南经南京市江宁区(禄口机场)、溧水区、高淳区,终至安徽省宣城市,地处苏皖南部沿江城市群内。北接青连、连淮、宁淮铁路,南连宣绩、合福、昌景黄高铁,构成鲁苏皖赣快速铁路新通道,其中南京至高淳段为规划宁杭二通道的一部分。新建正线171.214km,全线共设全线分布7个车站,利用既有南京站、宣城站,紫金山东站新建宁宣场,新建禄口机场、溧水西、高淳和宣州站,设计速度目标值350km/h。
宁宣铁路(安徽段)主要线路组成:正线长度43.34km。项目新建桥梁7座33.42km,桥梁占比77.1%。
宁宣铁路(安徽段)全线涉河工点共4处,主要包含有南漪湖、油榨河、水阳江、宛溪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需开展涉河工程的防洪涝影响评价工作。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宁宣铁路(安徽段)全线涉河工点共4处,主要包含有南漪湖、油榨河、水阳江、宛溪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需开展涉河工程的防洪涝影响评价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收集研究内容所必要的基础资料并进行现状调查;
2)采用合适的方法和计算工况研究全线涉河工点可能引起相应水道的防洪安全问题,通过计算分析进行防洪评价,提供防洪影响论证结论;
3)提供桥址处所需频率设计水位、流量资料;
4)进行总体评价,形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防洪评价专题报告需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 )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编制;
5)项目涉及长江水利委员会、宣城市宣州区水利局等多个审批部门,需配合招标人,取得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的批复。
6)提供铁路沿线的防洪涝影响评价资料。
四、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方案获得部、委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止。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日历天)内须提交成果文件(送审稿)。
五、服务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盖有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独立承担完成过涉河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且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4.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同时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当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时,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合同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现场登记领取、远程获取。
方式一:现场登记领取
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铁四院2号楼535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二:远程获取
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电邮至tsyzjzx@crfsdi.com,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资料审查通过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中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的准确性。
2.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户名: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42001237036053001690
注:采用电汇转账方式,如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对公转账,并将开票信息、项目名称、开票金额、联系人(包括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单独电邮至tsyzjzx@crfsdi.com。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11日14时30分。
4.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5.开标方式:采用网络视频开标。
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4时30分前送达或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收件人:陈珊,联系电话:027-51184332。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充分考虑途中运输、快递收取等时间。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需通过网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视频验证身份。网上视频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模式。投标人须在视频设备(带摄像头的手机、电脑)上提前安装调试软件《腾讯会议》,提前准备打印机及扫描仪,并熟悉相关操作;确保网络畅通,按时参加视频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fsdi.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 系 人: 陶然
联系电话: 027-51185556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 系 人: 陈珊
联系电话: 027-51184332 027-51186782 027-51185122
传 真: 027-51156715
电子邮件: tsyzjzx@crfsdi.com
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docx详情请下载附件!
一、招标条件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承担新建南京至宣城铁路(安徽段)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宁宣铁路(安徽段)”)勘察设计项目,受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来函委托,开展新建南京至宣城铁路(安徽段)可研、初设阶段前置要件相关专题工作。根据业主相关要求,招标人拟对宁宣铁路(安徽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新建南京至宣城铁路(以下简称“宁宣铁路”)是地处苏皖南部沿江城市群内,位于南京都市圈核心区南北发展轴线上;北起江苏省南京市,向南经南京市江宁区(禄口机场)、溧水区、高淳区,终至安徽省宣城市,地处苏皖南部沿江城市群内。北接青连、连淮、宁淮铁路,南连宣绩、合福、昌景黄高铁,构成鲁苏皖赣快速铁路新通道,其中南京至高淳段为规划宁杭二通道的一部分。新建正线171.214km,全线共设全线分布7个车站,利用既有南京站、宣城站,紫金山东站新建宁宣场,新建禄口机场、溧水西、高淳和宣州站,设计速度目标值350km/h。
宁宣铁路(安徽段)主要线路组成:正线长度43.34km。项目新建桥梁7座33.42km,桥梁占比77.1%。
宁宣铁路(安徽段)全线涉河工点共4处,主要包含有南漪湖、油榨河、水阳江、宛溪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需开展涉河工程的防洪涝影响评价工作。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宁宣铁路(安徽段)全线涉河工点共4处,主要包含有南漪湖、油榨河、水阳江、宛溪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需开展涉河工程的防洪涝影响评价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收集研究内容所必要的基础资料并进行现状调查;
2)采用合适的方法和计算工况研究全线涉河工点可能引起相应水道的防洪安全问题,通过计算分析进行防洪评价,提供防洪影响论证结论;
3)提供桥址处所需频率设计水位、流量资料;
4)进行总体评价,形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防洪评价专题报告需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 )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编制;
5)项目涉及长江水利委员会、宣城市宣州区水利局等多个审批部门,需配合招标人,取得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的批复。
6)提供铁路沿线的防洪涝影响评价资料。
四、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方案获得部、委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止。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日历天)内须提交成果文件(送审稿)。
五、服务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盖有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独立承担完成过涉河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且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4.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同时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当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时,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合同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现场登记领取、远程获取。
方式一:现场登记领取
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铁四院2号楼535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二:远程获取
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电邮至tsyzjzx@crfsdi.com,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资料审查通过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中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的准确性。
2.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户名: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42001237036053001690
注:采用电汇转账方式,如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对公转账,并将开票信息、项目名称、开票金额、联系人(包括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单独电邮至tsyzjzx@crfsdi.com。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11日14时30分。
4.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5.开标方式:采用网络视频开标。
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4时30分前送达或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收件人:陈珊,联系电话:027-51184332。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充分考虑途中运输、快递收取等时间。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需通过网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视频验证身份。网上视频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模式。投标人须在视频设备(带摄像头的手机、电脑)上提前安装调试软件《腾讯会议》,提前准备打印机及扫描仪,并熟悉相关操作;确保网络畅通,按时参加视频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fsdi.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 系 人: 陶然
联系电话: 027-51185556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 系 人: 陈珊
联系电话: 027-51184332 027-51186782 027-51185122
传 真: 027-51156715
电子邮件: tsyzjzx@crfsd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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