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芙蓉沟水环境整治工程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芙蓉沟水环境整治工程测绘服务,已批准建设。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需确定工程测绘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芙蓉沟水环境整治工程测绘服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算:约14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范庄片区地形、芙蓉沟清淤前后断面、全部地物景观、地貌、建(构)筑物、机动车道路、非机动车道路、格林春天小区地下室轮廓线等测绘工作,并出具测绘报告。平面坐标系统为连云港2000城建坐标系,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各阶段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测绘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3测绘工期:7天内完成地形、河道断面等前期测绘工作并提交合格成果;后续清淤测绘根据甲方通知进场,2天内提供合格成果。
2.4工作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中标单位需在2小时内到场测绘,且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范围含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
3.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证书;
3.6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测绘专业初级职称工作人员须达到4人及以上;
3.7投标人拟派工作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需准备下列资料扫描件:(请备注联系电话,邮箱)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测绘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
请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送到邮箱2301847366@qq.com,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售后不退,缴费联系电话:0518-86080863/15905137125),缴费成功并报名资料符合要求方为报名成功。注: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0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投标人咨询相关事项请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85882607
招标代理: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宿路80号
联 系 人:干工,电 话:0518-86080865
一、项目名称:芙蓉沟水环境整治工程测绘服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算:约14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范庄片区地形、芙蓉沟清淤前后断面、全部地物景观、地貌、建(构)筑物、机动车道路、非机动车道路、格林春天小区地下室轮廓线等测绘工作,并出具测绘报告。平面坐标系统为连云港2000城建坐标系,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各阶段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测绘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3测绘工期:7天内完成地形、河道断面等前期测绘工作并提交合格成果;后续清淤测绘根据甲方通知进场,2天内提供合格成果。
2.4工作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中标单位需在2小时内到场测绘,且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范围含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
3.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证书;
3.6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测绘专业初级职称工作人员须达到4人及以上;
3.7投标人拟派工作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需准备下列资料扫描件:(请备注联系电话,邮箱)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测绘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
请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送到邮箱2301847366@qq.com,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售后不退,缴费联系电话:0518-86080863/15905137125),缴费成功并报名资料符合要求方为报名成功。注: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0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投标人咨询相关事项请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85882607
招标代理: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宿路80号
联 系 人:干工,电 话:0518-8608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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