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舟山市金塘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金塘大丰幼儿园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JMYCG201701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舟山市金塘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的塘大丰幼儿园空调一套,包括中央空调和分体式空调,具体详见招标需求。预算金额74.6903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空调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每个供应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产品来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58号4楼
标书售价(元):每份30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9:30分
六、投标地点:舟山市金塘综合服务中心(新道东路41号)二楼
七、开标时间:2017年9月5日9:30分
八、开标地点:舟山市金塘综合服务中心(新道东路41号)二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7000 元 .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定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银行账号: 3309 0401 6000 0010 047
十、其他事项: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采购组织机构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对逾期提出的异议,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58号4楼
联系人: 李飞儿
联系电话:0580-8236399
传真:0580-823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