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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修改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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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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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修改公告 变更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修改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JG2023-6435】招标公告于2023年11月8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与补充如下: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序号条款原文现文1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造价负责人(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2分;(2)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7分;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证书)。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1)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2)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7分。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证书)。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2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表后备注2、工程获奖:需提供奖项证书(如暂未颁发获奖证书的,可用发证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的截图信息页代替奖项证书,作为获奖证明,时间以官网网站信息页的时间为准)、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时间以奖项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境外工程项目不参与计算。其中国家级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或市级奖项指:省级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工程质量类工程奖项,奖项为工程实体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市政、公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矿山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提交获奖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EPC项目)(不含补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体现投标人担任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没有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奖项不计分。获奖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计算投标人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2、工程获奖:需提供奖项证书(如暂未颁发获奖证书的,可用发证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的截图信息页代替奖项证书,作为获奖证明,时间以官网网站信息页的时间为准)、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时间以奖项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境外工程项目不参与计算。其中国家级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或市级奖项指:省级或市级工程质量类奖项,奖项为工程实体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市政、公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矿山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提交获奖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EPC项目)(不含补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体现投标人担任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没有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奖项不计分。获奖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计算投标人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奖项业绩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3施工合同第四部分:合同工程量清单及付款第三条付款方式和条件3.4第四笔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总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程优质费)×1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5%,即: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XXXX.XX)。3.4.1承包人提交的相应金额、以发包人为抬头、以承包人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发包人应自发票开具之日起20天内收到发票,因承包人未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增值税进项税无法抵扣,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在付款金额中扣除。3.4.2发包人出具的工程进度为90%的“进度确认函”正本1份。3.4.3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1份。3.4.4本支付期各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结果良好的评定表正本1份。3.5第五笔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总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程优质费)×1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5%,即: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XXXX.XX)3.5.1承包人提交的相应金额、以发包人为抬头、以承包人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3.5.2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1份。3.5.3发包人签署的“四方验收意见”正本1份。3.5.4安监站出具的安全评价合格书证明文件1份。3.6第六笔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总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程优质费)×5%,即: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XXXX.XX)3.6.1承包人提交的相应金额、以发包人为抬头、以承包人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3.6.2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1份。3.6.3发包人签署的“初步验收意见”正本1份。3.7第七笔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审计结算价的97%与已付款差价部分金额(审计结算价金额高于合同总价/%)。3.7.1承包人提交的相应金额、以发包人为抬头、以承包人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3.7.2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1份。3.7.3结算审计报告及发包人签署的竣工验收意见。(注:若结算审计报告载明的审计结算价的97%小于合同已付款金额时,承包人需退还合同已付款金额和审计结算价97%的差额部分。)3.8第八笔付款审计确认后结算价总金额3%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使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30天内进行无息支付。若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3.8.1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1份。3.8.2承包人提交的相应金额、以发包人为抬头、以承包人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3.8.3由发包人出具的质量保证情况说明。(注: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拒绝履行合同约定,则发包人有权不返还质量保证金。)3.4第四笔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总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程优质费)×2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10%,即: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XXXX.XX)。3.4.1承包人提交的相应金额、以发包人为抬头、以承包人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发包人应自发票开具之日起20天内收到发票,因承包人未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增值税进项税无法抵扣,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在付款金额中扣除。3.4.2发包人出具的工程进度为完工的“进度确认函”正本1份。3.4.3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1份。3.4.4发包人签署的“四方验收意见”正本1份。3.4.5本支付期各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结果良好的评定表正本1份。3.5第五笔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总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程优质费)×5%,即: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XXXX.XX)3.5.1承包人提交的相应金额、以发包人为抬头、以承包人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3.5.2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1份。3.5.3发包人签署的“初步验收意见”正本1份。3.5.4安监站出具的安全评价合格书证明文件1份。3.6第六笔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审计结算价的97%与已付款差价部分金额(审计结算价金额高于合同总价/%)。3.6.1承包人提交的相应金额、以发包人为抬头、以承包人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3.6.2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1份。3.6.3结算审计报告及发包人签署的竣工验收意见。(注:若结算审计报告载明的审计结算价的97%小于合同已付款金额时,承包人需退还合同已付款金额和审计结算价97%的差额部分。)3.7第七笔付款审计确认后结算价总金额3%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使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30天内进行无息支付。若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3.7.1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1份。3.7.2承包人提交的相应金额、以发包人为抬头、以承包人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3.7.3由发包人出具的质量保证情况说明。(注: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拒绝履行合同约定,则发包人有权不返还质量保证金。)二、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三、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作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重新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等时间重新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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