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二采油厂2025年调剖(驱)风险增油服务(二次)
金额
99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2-25910029
招标代理机构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任聪聪138212422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第二采油厂2025年调剖(驱)风险增油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二采油厂2025年调剖(驱)风险增油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级属性:油气田技术服务。二级属性:油气开发服务(含开发地质服务、油气开发方案、安装设备技术方案、采油技术方案、地面工艺方案、油气集输、储存、运输)。
项目背景情况:采油二厂部分油田处于开发中后期水驱开发过程,受层内层间矛盾影响,部分井组油井含水上升、井组产量下降现状,结合油藏需求、风险增油及资金需求情况,采油厂计划优选部分井组通过采取风险合作,实现共担风险、共享资源,提升井组产量和经济效益。
2.2 招标范围:第二采油厂2025年调剖(驱)风险增油服务,项目估算金额990万元(不含6%增值税),最高限价详见明细表。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是,划分为 1 个标段:第二采油厂2025年调剖(驱)风险增油服务。
2.5 实施地点:大港油田第二采油厂单井现场。
2.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7服务要求:现场验收。(1)负责提供调驱调剖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2)负责提供调驱调剖现场施工,现场关键区域具备实时监控条件;(3)负责调驱调剖现场技术服务,根据工艺设计要求保障施工注入,现场压力等参数波动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做好调整;(4)负责提供施工总结,药剂检测报告等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调驱调剖或注水业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提供业绩汇总表,并明确合同号、发票号及其所在页码。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 。
3.4 信誉要求:①2022年1月_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服务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人员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8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 22 日至2024年11月 28 日17时30 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外网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
内网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无账号的申请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语音提示转接“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接通后客服将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以进行项目的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
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购买后发票会开据此投标人公司名称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发票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 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自行负责。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投标人需重新支付费用购买招标文件,此前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尽快完成办理CA证书(U-key),已有CA证书的投标人请务必保证CA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 年 12 月 04 日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 7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机构。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提醒:保证金缴纳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服务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任聪聪 邮箱: renccong@petrochina.com.cn
电 话: 022-25910029 手机: 13821242283
异议复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企管法规部 联系电话:022-25918597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2039
2024 年 11月
明细表
序号 | 井组控递减增油(吨) | 支付费用最高限价 (不含6%增值税) |
1 | 井组纯增油 | 895元/吨 |
2 | 其它(控递减增油) | 405元/吨 |
价格说明:
(1)受益油井基准产量确定:调驱调剖受益井在施工前两个月内能够连续生产30天以上、有代表性的单井正常产量。
(2)以调驱调剖井组的控递减增油量为验收标准,井组控递减增油量为评价期内见效油井各月增油量之和,其中见效油井月纯增油量=当月有效生产时间内产油量-当月有效生产时间*基准产量;单井控递减增油=有效期内各月控递减增油量之和,递减系数选取调前 4个 月以上的单井正常生产数据 ,据此拟合产量递减曲线。
(3)调剖单井组增油评价期为调剖施工结束后恢复正常注水且对应油井见到稳定增油之日起的10 个月,增油量为评价期内受益油井的增油量之和,其中增油量以大港油田油水井生产数据管理系统(A2)的产量数据核算为准。调驱调剖施工期间的增油量记入调驱调剖增油量之中,评价日期相应提前到计算增油日期。
(4)一年内出现见效油井产量不高于基准产量且持续 15 天(低泵效、作业后恢复、长时间停电等非正常因素造成产量下降除外),视为该油井评价期结束;调驱调剖施工后恢复正常注水三个月内受益油井没有见到增油效果,终止该调驱调剖井组的评价期。
(5)对应见效油井实施下电泵或下大泵(¢70 泵型及以上),增油量 25%计入调驱调剖增油;对应见效油井实施补孔下电或下大泵(¢70 泵型及以上),增油量 12.5% 计入调驱调剖增油;周围油井转注、分注,与调剖水井共同受益的油井注水见效,增油量的40%计入调驱调剖增油;补孔、压裂、酸化、堵水、防砂等进攻性上产措施增油量不计入调剖增油,在进攻性上产措施有效期内调剖见效增油按进攻性上产措施前增油量不递减计算;水井调配、油井调参等日常维护性措施增油量计入调剖增油。如见效油井对应两口或两口以上调剖井,则增油量计算方式视情况而定。
(6)常规单井调剖结算费用≤60万;针对单井分层多次调剖井单井调剖结算费用≤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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