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n220037-01fg
预算金额13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施莎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秋花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30
公告正文
编号: AJN220037-01F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高桥安置房(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江宁审批投字[2021]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高桥社区天启路以南、天宝路以北、上高路以东、临麒路以西地块 。
2.1.2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958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125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129580平方米、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5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752平方米。建筑高度54米,地上建筑层数18层,地下建筑层数1层。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要求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130000.00万元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 3360.00万元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 13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除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外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包含: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处理投诉异议等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以及招标过程管理等;
造价咨询:(1)跟踪审计工作: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2)竣工结算审计工作;(3)施工图预算审核(含工程量清单审核)
工程监理: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其他:工程勘察、工程检测、(1)工程勘察:初勘、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建议方案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获取《勘察成果审查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工程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完成工程所需的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提交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3)其它要求:
①监理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监理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备注:以上监理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该监理企业是指承担监理工作的企业。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监理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1年7月-2021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为系统固定模板,投标人须满足监理、勘察任一项资质。勘察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勘察单位任意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30 09:4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其他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工程检测负责人(桩基检测负责人、基坑监测负责人、沉降观测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①桩基检测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检测人员(地基基础工程类)岗位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②基坑监测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③沉降观测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备注: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备注:类似单项工程咨询业绩必须是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如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勘察。)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55000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55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55000万元及以上的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5500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且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5500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项目,且担任勘察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 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6.1、投标报价(35分):
6.1.1、投标报价得分(35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6.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案(29分):
(1)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评审,是否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组织架构: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对工程监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对造价咨询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对招标代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对工程勘察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4);良(~3.6);中(~3.2);差(~2.8);无(~0)
(7)对工程检测(桩基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4);良(~3.6);中(~3.2);差(~2.8);无(~0)
(8)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进行评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3、企业及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业绩(无)(0分)
6.3.1、企业类似业绩(无)(0分)
6.3.2、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无)(0分)
6.4、项目组人员要求(32分):
6.4.1、项目总负责人(7分):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且同时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本项最多3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②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获得年限满20年及以上得4分,满15年及以上不足20年得2分,满10年及以上不足15年的得1分,其他得0.5分。本项满分4分(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4.2、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的配置(25分):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负责人配置情况 (满分6分)
(1)工程监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满分2分);
(2)工程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满分2分);
(3)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4)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2、监理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满分14分)
(1)建筑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土木工程或结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5分)
(2)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5分)
(3)建筑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5分)
(4)岩土或地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5分)
(5)电气或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5分)
(6)建筑材料或建材制品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5分)
(7)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5分)
(8)工程管理或工程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1.5分)
(9)安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10)安全监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的得0.5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3、造价咨询成员: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0.5分/人;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分/人;(提供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本项限评3人)(满分4.5分) 。
4、工程勘察成员: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项目组人员要求备注: ①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7月-2021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6.5、信誉、信用(4分):
6.5.1、企业荣誉、信用(4):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同时具有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承担过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工程相关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省级工程相关奖项的得1分,获得过市级工程相关奖项的得0.5分,本项限评1个项目,最多2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相关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监理类、造价咨询、勘察设计类等相关奖项。)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为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库中单位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月10日21时37分到 2022年1月17日21时37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宏运大道4666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 8号同曦鸣城 A-9幢三楼304室
邮 编:211100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施莎 联 系 人:聂秋花
电 话:025-86189011 电 话:025-52121096-822
传 真: 传 真:025-5212857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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