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实现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整体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区相适应,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实训+体验”新模式,建立安全生产实训体系,开展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训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训基地一期项目基础上,对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和升级。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本级)
二、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201910129769812
三、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训基地二期建设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训基地二期建设 | 1 | 950000 | 项 | 建立安全生产实训体系,开展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训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训基地一期项目基础上,对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和升级。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一、该校路桥学院、汽车学院、海运学院、航空学院、轨道交通学院等学院均设有符合自身专业特点和实训需求的实训中心,部分实训基地被评为国家级合格示范实训基地,实践教学条件处于国内同类院校同类专业领先水平。在各类实训中心建设和管理维护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建设和管理体系,培养了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训中心建设和管理团队,为该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原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已与该校合并,建于干校的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训基地一期项目的相关设施设备已整体移交至该校,该项目主要是对一期项目的升级改造,与一期建设项目有较大的关联性和延续性。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刘小庆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祯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方志杨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曹更永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鉴于该项目针对性和目的性较为明确,且专业性强、时效性高,工作延续性特点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经专家组讨论一致同意以单一来源方式确定该项目承办单位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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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本级)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809531
传真:/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实训基地专家论证意见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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